2009-05-22 15:42:17
5月19日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今年本市防暑降溫費提高為每月78元。試用期內、暑期在崗工作的職工,也應享有防暑降溫費。
根據相關規定,本市實施企業職工的防暑降溫費待遇與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聯動機制。今年,本市再次提高了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的發
放標準,由每月67元提高到每月78元,發放時間為6、7、8、9月。試用期內、暑期在崗工作的職工應享有防暑降溫費,暑期不在崗工作的人員將不享受該待遇。職工享受的防暑降溫待遇,除發放的防暑降溫費外,還應包括一些“軟條件”,即用人單位采取措施加強工作環境的通風,在工作場地安裝電扇、空調等必要的防暑降溫設施,為職工提供充足的飲水、飲料等。
氣溫超過35℃中暑算工傷
目前,國家法定的十大類115種職業病都已納入工傷保險范圍。在氣溫超過35℃的天氣條件下,職工一旦被職業病防治部門鑒定為物理性中暑,可到勞動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并享受工傷待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如中暑職工參加了工傷保險,醫療費用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伙食補助、病假工資等由單位支付。如未參加工傷保險,上述費用由企業承擔。如果企業拒不支付,職工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本市的投訴舉報電話為12333。
適當調整工作時間避高溫
該負責人提醒各企業,應該合理安排勞動時間,調整高溫露天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和勞動強度,特別要保證其睡眠時間,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一些高溫作業企業,最好錯開中午最熱的時段,可以將工作時間調整為早上6點至10點和下午3點至7點,避開高溫。
最低工資不包含高溫補貼
該負責人強調,職工在高溫等特殊環境中工作領取的津貼、加班費、養老、醫療、失業社會保障金和住房公積金等收入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因此,用人單位不得將高溫補貼囊括在最低工資中。
責任編輯:張瑩 來源:城市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