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大河報
記者 郭致遠
干完工程難討薪水,昨天,在鄭州市南裹頭黃河灘區,多名來自信陽的施工者挖坑“活埋”自己進行“自虐式”討薪。
現場:多名男子“黃沙活埋”自己
昨天上午11時許,在鄭州市南裹頭黃河灘區,10多名男子頂著烈日拎著鐵鍬挖掘黃沙,吸引了不少游玩者的注意。接到讀者報料,記者趕到事發現場看到,他們挖出的坑長約4米寬約1米,深1米多。坑已挖好,幾名男子手握事先準備好的牌子,上書“還我血汗錢”等字樣,跳進坑里示意同伴揮鐵锨用黃沙掩埋住身體。
“我們接的工程,干了一年多時間,剩余300多萬元難以結算。”據農民工代表黃先生介紹,去年4月,他們接手鄭州華信金融大廈項目工程,今年4月主體封頂,卻難以領到應得的資金,“項目經理陳東旭聯系不上,向涉及單位要錢,得到的答復是,當初簽訂的合同和加蓋的公章,均涉嫌造假。”黃先生稱,幾百萬元面臨打水漂,大家倍感無奈,決定以這種“自虐”的方式,進行抗爭。
在現場,有人見他們執意用黃沙埋自己,遂上前勸說,引導眾人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解決。經過眾人勸說,他們才放棄了魯莽的舉動。
說法:合同及加蓋的公章均涉嫌造假?
眾人介紹說,項目經理陳東旭難見蹤跡,他們向合同簽訂方鄭州弘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詢問,得到明確答復稱未接金融大廈項目,讓他們向鄭州華信索要工錢;而鄭州華信稱,這是他們同陳東旭之間的事情,與鄭州華信沒有關系。
昨天下午,鄭州弘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譽董事長封先生稱,他們初步調查的情況是,雙方“合同上”加蓋的公章,顯示為許昌分公司,“分公司是獨立法人,有營業執照,可向他們詢問”。
而據該公司許昌分公司魯經理介紹,他們接手的有鄭州華信工程業務,但是并未參與金融大廈項目施工。“項目經理陳東旭我根本不認識,才了解到他是福建人。經過查看,發現雙方的合同及加蓋的公章,均涉嫌造假。”魯經理氣憤地說,該公章顯示為許昌分公司金融大廈項目部,明顯涉嫌造假;按照合同形式規定,簽訂一個項目不可能由項目部簽訂。“我們沒有參與此事,8月8日已向新鄭警方報案。”
鄭州華信公司周副總經理稱,陳東旭系江蘇蘇星(音)公司項目經理,不清楚他與鄭州弘業建筑有限公司有無業務往來,“他們雙方簽訂的合同,跟鄭州華信無關。”
進展:眾農民工愿協助警方調查
昨天下午,記者多次撥打陳的手機,均顯示為關機狀態。“最近一次通話,是在10天之前,陳表示不賴賬,會想辦法解決,但從此之后,再也無法聯系上。”黃先生坦言,當初簽訂合同的時候,并未進一步核實陳的真實身份及鄭州弘業建筑有限公司是否參與該項目建設。“我們希望陳東旭早日出面,見到了他一切都水落石出。”黃先生稱,聽到鄭州弘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許昌分公司已經報案非常欣喜,愿意和他們一起協助警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