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楊麗萍)昨天,市社保局正式回應了工作人員被打事件,并公開了打人影像。該局的書面回應稱:被打的“準媽媽”小邵是深圳市勞動能力鑒定辦公室(下簡稱“勞鑒辦”)優秀工作人員,前天事發時,小邵并沒有與呂志高發生任何接觸,而是正在為其他人員辦理業務、在背對呂志高狀況下被其從背后突然襲擊,造成輕微傷。(詳見本報1日AⅡ·5版)
市社保局表示,呂志高先后于2005年7月26日、2005年12月24日、2006年7月22日、2007年3月16日四次受傷,受傷均為同一部位——腰椎。社保工傷部門已作出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
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因工受傷致殘員工應通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是依據專家診斷結果按照國家的勞動能力鑒定標準評定的,并不是由勞鑒辦評定。
呂志高從2006年12月至今共書面申請了14次勞動能力鑒定,勞鑒辦均按照規范程序組織鑒定專家對其進行了10次鑒定,2008年4月,依據傷殘評定標準對第四次受傷綜合評定為八級傷殘,其余4次申請3次為申請人自身原因未完成,1次為最新申請待受理。
市社保局稱,自2007年3月起,呂志高屢次因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未達自己設定目的,而大鬧社保龍華管理站和勞鑒辦辦公場所。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有異議,不按照正常途徑和法定程序申訴,而是通過對工作人員采取恐嚇、威脅繼而毆打,不斷纏訪、暴力上訪,曾多次揚言評不到四級決不罷休。去年以來,共進行了5次大的鬧訪。
市社保局回應稱,社保局信訪部門高度重視呂志高上訪案件,多次聽取了呂志高本人的申訴,并指定一名副局長為專案負責人,先后在2008年至2009年3次接訪呂志高,建議其按照正常程序申請鑒定,如不服我市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亦可到廣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甚至提出呂志高可以自由選定法定鑒定機構進行鑒定。以上建議都被呂志高一一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