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記者 田桂丹 實習生 錢佳琦) 昨日有消息稱,國內(nèi)部分城市已出臺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廣州是否也能如此操作呢?昨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士透露,2009年廣州市曾醞釀出臺“大病”可提取公積金政策,但因有反對聲最終該項政策未能正式出臺。
昨日有消息稱,國內(nèi)部分城市已出臺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日前,青海省出臺《關于住房公積金使用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按照這個意見,職工因患特種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憑職工醫(yī)療保險主管部門出具的醫(yī)療證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數(shù)年前,四川省宜賓市、湖南省湘潭市也開展了職工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業(yè)務。
廣州是否也能如此操作呢?昨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士透露,2009年廣州市曾醞釀出臺“大病”可提取公積金政策,但因有反對聲最終該項政策未能正式出臺。2009年6月中旬,《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guī)定》(討論稿)被公之于眾,包括“職工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可申請?zhí)崛∽》抗e金”。但作為配套政策,還提出“保留半年繳存額”被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當作“確保資金運行安全”的制度設計,卻引起社會廣泛質疑。
據(jù)有關人士透露,當年的提取方案已經(jīng)細化到多少種疾病可用且有具體操作程序,但最終因有反對聲該項政策未能正式出臺。
據(jù)透露,在2009年廣州醞釀出臺“大病”可提取公積金政策時,有質疑聲認為這反映了住房、醫(yī)療等社保制度的保障力不足。
除了在社會上鬧得沸沸揚揚外,廣州公積金管委會會議審議該項政策時,也是贊同和反對者皆有之。贊成者認為,公積金是市民自己的錢,在重大疾病等急需用錢的時候,應該允許提取使用,否則可能造成“錢在人卻已不在”的結果;反對者則提出,我國現(xiàn)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最終,廣州“重大疾病公積金提現(xiàn)”政策,至今仍然束之高閣。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士表示,在上位法進行修訂前,廣州市暫時未再醞釀出臺該項政策。如果有相關國家法規(guī)規(guī)定可如此操作,廣州將按新精神去進行落實。廣州市提取公積金治病的需求不是很大,多年來,很少有市民向公積金管理部門提出提取公積金治病的要求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