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闖關通過面試,應聘的女大學生姚依(化名)卻倒在了最后的體檢環節。用人單位從體檢醫院得知她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后,她被通知拒絕錄用。3日,姚依同時狀告醫院、用人單位的案件先后在成都武侯法院、高新法院開庭,她向兩家單位各索賠4萬元的精神損害費外。專家介紹,入職體檢本身是違法行為,個人體檢屬于隱私,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知道。(2014年12月4日,《人民網》)
近日,網媒曝光成都某高校一女大學因患乙肝被拒聘,當事情原委在網絡廣泛傳開以后,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這一事情的發生不得不讓筆者思考作為一個普通群眾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
首先,作為一個權利的享有者我們應該知法懂法,懂得運用法律法規維護自身的利益。例如女大學生認為自己個人隱私被醫院泄露,用人單位因乙肝違法拒聘的時候,她選擇了向武侯區人社局、武侯區衛生局投訴,通過法律手段維護了自己的權利。
其次,任何一部法律法規的實施都有息息相關的單位監督、落實。當女大學生向人社局、武侯區衛生局投訴時,這兩個單位很快就調查核實了事情的真偽,依法對相關單位作了處罰,并盡快將處理決定回復給女大學生,同時衛生局在決定中告知了關于體檢項目和隱私項目的一系列問題。因此,只要為民維權的相關單位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認真履職,切實為群眾著想,不法行為將會很快得到遏制,保障維權者的利益。
最后,權利的維護離不開法律法規的完善,應該探索完善如何維護權利之路。社會是一個大家庭,和諧社會的發展離不開各界人士的支持。作為社會成員,每個人應該加強法律學校,宣傳法律法規,告知盲法者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在別人困難之時力所能及的做一盞明燈。
維權之路漫長,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這便提醒了我們要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提高自身的素質,只有知法、守法,才能更好的運用合法合理的途徑來維護自身的權利。
(文/梁進之)
來源: 東北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