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豐俊)廣州經營存困難的企業注意了,申領援企穩崗補貼將于本月15日截止。目前申請手續已簡化,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實際參保人數獲得2個月的崗位補貼,金額為本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
近日,市人保局等轉發《關于加快落實援企穩崗補貼政策階段性工作的通知》,并結合廣州實際情況,提出落實辦法。據悉,申請企業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首先,企業未出現大規模減員。2009年2月與2008年9月企業參保員工總人數相比,減員人數未超過25%,即:(2008年9月企業失業保險參保員工總人數-2009年2月企業失業保險參保員工總人數)÷2008年9月企業失業保險參保員工總人數≤25%;另外,企業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2009年5至10月期間無社保欠費。
此外,辦法還要求,2009年10月,企業在本市參加失業保險人數達500人以上(含500人)。而行業范圍包括漁業、制造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和倉儲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
據悉,對通過審核的企業,由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向企業支付2個月的崗位補貼。金額標準為:本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發放人數分別以企業2009年9月、10月參加本市失業保險的人數為準。目前,社保部門已簡化企業提交程序。省屬、中央駐穗企業向省人保廳提交資料;番禺區、花都區、增城市、從化市的所屬企業仍到當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辦公室)提交資料;市本級一體化管理的市屬和區屬企業向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請資料。
申請補貼三大條件
●企業未出現大規模減員。2009年2月與2008年9月企業參保員工總人數相比,減員人數未超過25%。
●企業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2009年5-10月期間無社保欠費。
●2009年10月,企業在本市參加失業保險人數達500人以上(含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