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日報 郭晉暉
國務院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按照10%的標準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已經是連續第9年上調企業養老金。此次上調之后,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每月養老金將突破1800元。
收聽已收聽最新消息 2013年1月10日 10:03【企業養老金九年人均漲1.7倍】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經過“九連漲”之后,已從2005年的月人均700元提升到今年的接近1900元。但是,全國近一半省區養老金收不抵支,全國養老金個人賬面虧空高達2萬億元,這意味著每個人都為老齡人口背上了1500元的債務。http://url.cn/C2rkZy 更多)日報》從地方社保局了解到,目前上調養老金正式文件還沒有正式下發到地方,但根據歷年的慣例,東部省份將通過養老基金的收支來解決資金,中央將對中西部省份給予轉移支付。
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經過“九連漲”之后,已從2005年的月人均700元提升到今年的接近1900元。雖然未考慮通脹因素的名義上漲幅度不小,但由于籌資機制和替代率不同,企業退休人員和部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差距仍然明顯。
此外,近一半省區養老金收不抵支,全國養老金個人賬面虧空高達2萬億元的中長期問題,依然將對人口、財政、保險產業等政策組合提出挑戰。而地區之間養老金收支不平衡現象將加大中西部一些地區對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依賴程度。
財政補貼或將擴大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退休高工、高齡人員等群體適當再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有關規定予以傾斜。
常務會議提供的數據還顯示,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生活,2005年至2012年,國家已連續8年較大幅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2012年調整后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721元,與2005年調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8年累計月人均增加1021元。
在社保系統內部,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調整簡稱為“調待”。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局長林白樺昨日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該局還沒有收到今年“調待”的正式文件,過去幾年廣東“調待”的資金都是由省內養老金系統自行解決。
林白樺表示,由于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層次仍然停留在市縣一級,廣東省雖然總體基金結余較多,但粵北等經濟欠發達地區的養老保險收支狀況也不理想,廣東省每年都通過省內調劑來解決這些地區的“調待”資金。
不僅僅是廣東,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調待”資金均來自基金內部的自我平衡,而中西部省份則更多地依賴中央的轉移支付。
根據2012年中央財政預算,在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中,用于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和健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補助為2173.73億元。由于養老金的基數擴大,這一數字在2013年可能將進一步增加。
賬面虧空和盈虧不均
我國養老金總體上仍在“花明天的錢養今天的老”。
中國社科院提供的數據顯示,全國近一半省區養老金收不抵支,全國養老金個人賬面虧空高達2萬億元,這意味著每個人都為老齡人口背上了1500元的債務。
雖然賬面虧空并不意味著養老金支付難以為繼,但它仍使養老體系在人口老齡化趨勢面前顯得有些“心虛”。
困擾養老體系的另一個問題是地區之間“盈虧不均”。中國社會科學院去年末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2》顯示,從2002年以來,當期收不抵支的省份呈現逐年減少的趨勢,但負結余的金額卻逐年增加。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這一現象表明養老保險基金收不抵支的規模具有集中的趨勢。
該報告稱,2002年在32個統籌單位(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只有3個收大于支,29個收不抵支。此后便一直減少,到2009年達到半數,2011年減至新低14個。與此同時,收支缺口的負結余金額在2002年為405億元,到2011年上升為767億元。
地區間養老保險的財務差距對財政補貼形成了巨大的需求。一方面廣東等18個統籌單位積累的余額逐年提高,基金規模不斷膨脹,2011年養老保險基金余額達到1.95萬億,另一方面,14個收不抵支的統籌單位需要財政補貼用于保障當期養老金的發放。
報告經過對歷年財政數據和社保數據的整理得知,1998年~2011年養老保險制度的補貼逐年增加,到2010年已經累計超過1萬億元,到2011年則達到12671.9億元。
精確機制尚缺
此次常務會議還要求研究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確保企業退休人員生活水平保持穩定并逐步提高。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珍對本報記者表示,根據現行制度,退休職工工資分為三個部分,社會統籌、個人賬戶再加調整機制的資金。從現狀來看,法律規定了要建立調整機制,實踐中也確實每年都在調整,但總體來看卻流于粗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18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李珍說,正常的調整機制應該是盯住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或是物價上漲這兩個變量自動啟動,并且能夠讓社會公眾明白上漲幅度的具體原因。而現在只是籠統規定10%,若這一幅度低于當年在職職工的收入增幅,實際上意味著退休人員陷入了相對貧困,若高于在職職工的收入增幅,則會影響養老保險基金的平衡和可持續性。
李珍還表示,近年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替代率呈現下降的趨勢,這對于改革時已經進入退休和進入高齡的職工而言,退休金很難提供“保基本”的水平。
養老保險替代率是指社會平均工資替代率,即一個人退休之后能拿到相當于社平工資多少的比例。1995年實行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時,目標替代率為60%左右,這一水平能保證必要的生活支出。
數據顯示,基本養老保險退休金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的水平已經從1997年的76%下降到了2009年的47%。李珍測算,2010年替代率為42%,2011年略有上升達到44%左右。
替代率的下降使提高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顯得更加迫切。九連漲有助于退休人員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也避免讓更多的老年人陷入貧困,難以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