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李女士1994年遷入深戶,2003年10月向深圳市社保局提交繳納社保申請,并由福田區社保局征收科受理。截至去年,李女士已繳納了7年社保,加上補繳的8年,一共繳了15年。去年10月福田區社保局忽然告知,李女士入深時已年滿55歲,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不能納入本市養老保險范圍。只能將繳納的錢退還,但是所繳納社保則全部清零。 記者跑腿:記者日前聯系深圳市社保局,該局辦公室王女士回復,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規定》第三條: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后戶籍遷入本市的人員,不納入本市養老保險范圍。1939年出生的李女士入深戶時間為1994年,已經年滿55周歲,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因此做了退費處理。
對于李女士年齡超限,為何當時申請仍然通過審核,王女士坦言,社保局工作人員存在審核失誤的情況。
據介紹,2003年9月,社會保險征繳開始辦理深圳戶籍居民個人繳費業務,開展初期申請人數特別多,征收科工作量驟增。當時的福田分局的個人工作窗口只有兩人,但是那個月需要面對的申請參保的就達到了6306人。由于工作量巨大,業務員在審核資料時,對李女士的性別判斷有誤,認為其為男性(男滿60周歲達到退休條件),因此將她的退休年齡錯誤計算成1999年12月,為本不符合參保條件的李女士辦理了參保手續。因為審核失誤,社保局已經對當時的工作人員給予了行政處分。
結果:深圳市社保局辦公室王女士建議,李女士現在雖然不能享受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但是根據《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第八條:綜合醫療保險適用于下列人員:(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具有本市戶籍,未在國內其他地方享受社會醫療保障的人員,可按規定一次性繳納18年綜合醫療保險,享受我市綜合醫療保險待遇。因此,李女士可按照規定一次性繳納18年綜合醫療保險,享受深圳市綜合醫療保險待遇。
市律師協會行政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郭安元認為,如果李女士確實不存在故意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情況,社保局應該因為其工作人員的過失而承擔責任。這件事情是由于社保局工作人員疏忽引起,社保局采取的退費處理不但損害了公民利益,更不利于高水平的行政運行。李女士可以選擇司法途徑解決問題,要求社保局承擔一定責任。
■ 跑腿路
職責之外不應忽視信任
交了15年社保,就等著花甲之年能夠享受國家福利保障,卻被一個判斷有誤而一筆勾銷,這讓李女士心有不甘。采訪過程中,社保局方面很配合,對于事情的來龍去脈給了詳細解釋,但是處理結果卻不能讓李女士滿意,畢竟綜合保險和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還是有所不同,這意味著李女士享受到的福利與預期將有很大差距。公共職能機構知錯認錯且有錯就改無可厚非,但不能簡單處理了事。現在社保局承認是在工作中確實存在失誤,除了內部作出相應處罰外,那么是否可以在制度之外給予更人性化的處理結果。
南都見習記者 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