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北京)
“不少企業的勞務派遣工都被安排在生產一線和關鍵崗位,有的已經連續工作10多年,但工資報酬、社會保險、休假制度、福利獎金等與正式員工差距較大。”調研組的一位成員說,勞務派遣的無序發展,損害了勞動者的經濟權益。
魏其(化名)是鐵路系統的一名老員工,已經工作了17年,他的徒弟都當上段長了,但他的身份至今還是一個派遣工,工資較同工者低,“連中秋節單位發月餅都要少一些,心里始終感覺低人一等”。
“什么叫臨時性?長達17年的工作還能算是臨時性嗎?”魏其一直不能轉換的身份讓昆明市總工會常務副主席張光華心生酸楚,在數月的調研中,他發現,“派遣工里面,既有進城務工的農民,也有城里人,有低學歷者,也有高校畢業生,但無論在一個單位工作多久,他們的身份永遠是臨時工,同工不同酬”。
杜鵑(化名)是云南某醫院的護士,從中職學校畢業時,她們與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合同后,就被派遣到醫院工作。她所在的科室大多是生活無法自理的重病患者,每天,她們要為患者打針、送藥、鋪床、洗頭、擦身子、喂飯,從上班到下班,幾乎沒有休息時間。杜鵑從來沒有抱怨過自己的工作,心里還常常惦記著那些重病的患者。但是偶爾她的心里也會有些不安,她所在的科室,30多位護士里,有15名是派遣工,她們和其他護士干著同樣的工作,但是發工資時,“她們有兩張銀行卡,我們只有一張”。
杜鵑說,過去她們與勞務派遣公司一年簽一次合同,而現在是一次簽5年。她不知道這代表著“工作更加穩定”,還是“派遣工的身份更加穩定”?
“不平等的勞動報酬分配制度,使得勞務派遣工收入偏低,他們生活得不放心也不開心。”張光華說,勞務派遣工與合同制職工待遇不平等,工資上同崗不同薪,社保上同薪不同基數,福利上同單位不同待遇,勞務派遣工享受不到單位的經濟適用房,又買不起房,房子問題成為勞務派遣工的一大心病。
云南省政協《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情況視察組在調查中也發現,《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云南省勞務派遣人員大幅增加,目前總數為80萬人左右,大量國有企業特別是壟斷性、集團性的國有企業,使用勞務派遣工達到了25%左右,有的甚至高達70%以上。
“不少企業的勞務派遣工都被安排在生產一線和關鍵崗位,有的已經連續工作10多年,但工資報酬、社會保險、休假制度、福利獎金等與正式員工差距較大。”調研組的一位成員說,勞務派遣的無序發展,損害了勞動者的經濟權益。據全國總工會調查,30%的派遣工沒有福利收入,勞務派遣工年均收入與同崗位合同制員工年均收入的差距一般在2~3倍之間。這種情況任其發展,將拉大收入分配差距,激化勞資矛盾,影響職工隊伍穩定和社會和諧安定。
令人擔憂的是,一些單位通過長期勞務派遣推卸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通過勞務派遣協議擺脫勞動關系的制約,勞務派遣工處于“兩管兩不管”的尷尬境地,普遍缺乏正常、有序的訴求表達渠道,導致勞動爭議發生后久拖不決,影響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一旦發生工傷等事故,勞務派遣工也不具備承擔責任的能力。一些企業以派遣工不屬于本單位職工為借口,不吸收勞務派遣工加入企業工會組織,派遣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渠道被堵塞、權益被損害,缺乏基本的話語權,使得勞務派遣工處處感到與“正式工”的差異。
政府職能部門監管缺位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采訪中獲悉,勞務派遣用工管理混亂現象不僅云南有,在全國許多地方都很普遍。資料顯示,我國勞務派遣用工總數已經達到了2700多萬人。
云南省總工會的一位負責人說,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國內外都存在,但國外勞務派遣工占整個就業人口的比例很低。美國勞務派遣工占總就業人口的比例為0.9%,日本為3.4%,英國為2.6%,德國為1.2%,法國為2.1%。從總體上看,國外勞務派遣比例平均為3%左右,很顯然,這是一種非主流的就業方式。但是,勞務派遣工在我國卻呈現無序化擴大的趨勢,已超越了《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限制,幾乎遍布各行各業,不分工種、崗位,甚至一些黨政機關及其所屬的事業單位也在大批量地使用勞務派遣工。從行業類型來看,制造業比例最高,占43.6%;從所有制類型來看,國有企業最高,占47.2%,個別企業甚至高達90%。
“勞務派遣廣泛使用,擾亂了勞動力市場的正常用工秩序,使得勞務派遣工普遍缺乏對職業的穩定感和對企業的認同感及歸屬感,將成為影響勞動關系穩定的一個突出問題。”這位負責人說。
云南省總工會在一份調研報告中指出,一些用工單位為規避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和國企工資總額的限制,以犧牲勞務派遣工利益為代價,把勞務派遣造成的后果轉嫁給勞動者和社會。比如2011年1月,云南馳宏鋅鍺公司200多名農民工集體上訪,就是由于企業規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引起的群體性事件。此外,法律法規中的有關規定比較模糊,包括《勞動合同法》在內的法律規章,對于勞務派遣的界定、勞務派遣公司設立和運營的規定過于原則,為勞務派遣被濫用留下了空間。勞務派遣公司準入條件低,使得一些不具備勞務派遣管理能力的企業進入勞務派遣行業。這些企業以贏利為目的,疏于管理,經常發生拖欠工資、少繳社會保險等現象。由于勞動力市場供求不平衡,在“強資本、弱勞動力”的現實情況下,企業可以用低廉的工資、苛刻的條件使用勞動力,客觀上給勞務派遣敞開了方便之門,使得形形色色的勞務派遣公司成了“空手套白狼”的獲利機器。
報告同時還指出,在這其中,政府職能部門存在監管缺位的問題。工商部門對勞務派遣公司經營資質的審查項目還不夠全面,不少所謂的勞務派遣機構實際上是勞務中介。人保部門對勞務派遣用工管理不夠規范,勞務派遣用工關系沒有理順,使得勞務派遣工的權益得不到切實保障。“失范的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使得派遣工失去公平就業的機會”。
為此,云南省總工會建議,應盡快出臺《勞動合同法》實施辦法,細化勞務派遣的范圍,規定準許實行勞務派遣的行業、工種,明確禁止使用勞務派遣的行業。細化工資福利待遇和“同工同酬”的原則,明確規定不準逆向派遣勞務工,對于工作一定期限以上的勞務派遣工,企業必須轉為合同工。要明確規定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管勞務派遣企業依法經營的職責,嚴格懲戒違反《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用人單位。
要加大對勞務派遣市場的監管力度。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勞務派遣用工進行定期檢查,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嚴格落實勞務派遣公司資質審查制度、勞動合同備案制度,建立健全勞務派遣公司退出機制和違規信息披露機制,加大執法處罰力度。
同時要強化用人單位社會責任意識,督促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發揮表率作用,依法使用勞務派遣工,帶頭維護勞務派遣工的合法權益。
各級工會組織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勞務派遣工工會組織建設,發展勞務派遣工加入工會,加大勞動關系調處力度,切實維護勞務派遣工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