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報業網訊 (記者端木)下月起,南京市將實施新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記者昨日從南京市勞動部門獲悉,繳費基數下限由原來的1369元調至1455元,參保職工每個月將多繳7元養老保險費,而靈活就業人員每個月則多繳10元。
據介紹,至2008年底,該市市本級養老保險繳費人數130.13萬人,其中企業職工參保100.13萬人,約54%的人員按下限繳費,下限標準為1369元/月;自由職業者參保30萬人,約97%的人員按下限繳費,繳費額為290元/月。而根據省勞動廳近日出臺的相關文件規定,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全省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下限按2008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為1583元/月。與上年下限標準1369元/月相比,繳費基數提高了214元/月。但同時也明確,各市可根據當地企業經濟效益情況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適當下浮參保人員月繳費工資下限,但不能低于2008年度當地繳費工資下限水平。經過綜合考慮,南京市出臺該市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市本級、江寧區和原江浦縣,參保人員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455元,與上年下限標準1369元相比,繳費基數提高了86元,月繳費額增加25元,其中,單位月繳費額增加18元,個人月繳費額增加7元;上限,市本級和江寧區為9042元;原江浦縣為8192元。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為2639元,月繳費額為528元,下限為300元,與上年月繳費額下限290元相比,增加了10元。原六合縣參保人員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369元、上限為7917元,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為2639元,月繳費額為528元,下限為262元。溧水、高淳兩縣則由兩縣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但最低不得低于2008年度最低繳費水平。
另外,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的同時,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計算基礎養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也由目前的2281元/月提高到2639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