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不能確定政策外生育子女是否回國內入戶、生活前,按規定,可暫緩征收社會撫養費,但該對夫婦如果是中共黨員、有工作單位的,可按照《條例》和黨紀、政紀的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黨紀、政紀處理。 內地孕婦赴港產子潮下,香港醫院產科病床成了香餑餑。對此,廣東省計生委有關負責人提醒,夫婦雙方若均為廣東城鎮居民,在香港生育第二個子女,并且未在內地入戶,但該夫妻的生育行為仍算政策外超生一個孩子。
香港政府統計顯示,2008年,香港出生嬰兒人數為1983年以來最多,在近8萬名新生兒中,內地孕婦所生的占42.7%,其中七成是在香港私人醫院生產。目前香港公立醫院將內地孕婦生產費用提高至39000港元。
對于內地孕婦赴港生子增多的現象,廣東省計生委表示,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生育政策的規定,廣東省內的城鎮居民一對夫妻在一般情況下只能生育一個子女,無論其生育行為發生在國內或國外。
省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舉例說,一對夫婦,雙方均為廣東城鎮居民,在香港生育第二個子女,并且未在內地入戶,但該夫妻的生育行為仍算政策外超生一個孩子。在不能確定政策外生育子女是否回國內入戶、生活前,按照國家計生委的規定,可暫緩征收社會撫養費,但該對夫婦如果是中共黨員、有工作單位的,可按照《條例》和黨紀、政紀的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黨紀、政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