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 記者周昌和
36022位申請人符合人才安居擴大試點租房補貼的發放條件,名單及相關信息今起公示。昨日,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消息,從5月15日起連續5個工作日,在市住建局網站(http://www.szjs.gov.cn)和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szzulin.cn)公示申請人名單及相關情況。
據介紹,市住建局從2013年1月14日至3月15日,已完成人才安居擴大試點租房補貼的首次受理工作。經初步核查,共有36022位申請人符合人才安居擴大試點租房補貼的發放條件。
市住建局表示,此次公示是在要求申請人誠信申報的基礎上,使該項工作更加公開和透明。為此,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對公示內容以及人才租房補貼工作予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向該局反映。該局表示,投訴舉報信息一經查實,將依法查處。對存在故意虛報瞞報等弄虛作假行為的單位,將取消其人才安居試點資格。
在租房補貼申請條件上,申請人應為深圳市人才安居擴大試點單位員工,正高級職稱未滿46周歲,副高級職稱未滿41周歲,博士未滿36周歲,碩士未滿31周歲,學士未滿26周歲。此外,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昨日,市住建局還特別提醒,符合上述申請條件但還沒有提交申請材料的,或已提交申請材料但因材料不齊全未納入公示名單的,可通過本單位住房專員于2013年6月15日至7月12日,向市租賃中心補報。申請人如有異議,可通過電話了解具體情況。需要申請復核的,請持本人身份證件于5月24日下午6:00前,到市租賃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本次發放租房補貼的起止時間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申請人年齡條件以2012年1月1日為審查、判斷時點;本次申請人在職情況、擁有住房情況、家庭成員情況等,以2012年12月31日為審查、判斷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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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補貼標準
(一)正高級職稱的高級人才,2000元/月;
(二)副高級職稱的高級人才,1500元/月;
(三)博士學位的中初級人才,1000元/月;
(四)碩士學位的中初級人才,500元/月;
(五)學士學位的中初級人才,2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