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4日央視《經濟半小時》播出《建言個稅草案》,以下是節目實錄:
主持人:晚上好,歡迎收看《經濟半小時》。在上個月,是4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全國人大在網站上就這一草案向全社會征求意見,這個草案吸引了無數的眼球,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全國人大收到的意見就超過22萬條。這個數字超過以往20部法律草案的總和,成為向公眾征集意見以來意見最多的一項草案。個稅征收多少起征點合適?應該怎如何來征收?這些都成為社會各界爭論的焦點。各方人士也可以說是看法各異,我們隨機做了一個采訪。來聽一下普通的民眾他們怎么說。
重慶市民:兩千到三千,這個對我們影響特別大,當然北京他們那些地方影響稍微小一點。我想可能對中西部地區我們這些影響大一些。
深圳市民:對低收入者的話,我覺得應該是減輕一種負擔。
大連市民:個稅征收,應該根據每個城市不一樣,來進行調整。
上海市民:對我來說當然是一個好事情了,畢竟我的負擔會小一些。
杭州市民:收入剛出來,兩千到三千差不多了,所以這樣對我們是很有優勢的嘛。
事實上,此次個稅改革最受關注的有兩個方面,一是個人所得稅免征額由現在的每月2000元上調至每月3000元,另外將現行工資薪金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改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范圍。
賈康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
賈康:應該講這是一個,在個稅改革方面邁出的有明顯正面效應的一個步驟。
賈康,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他認為,此次的個稅草案值得肯定。而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賀鏗也有著類似的看法。
賀鏗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
賀鏗:第一,它確定這個起征點有依據,考慮了許多因素,這是可以的。第二把這個原來的九級分為七級,把最高的兩級合并,把最低的兩級合并,體現了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問題。
不過, 在有人為個稅草案叫好的同時,我們也聽到了反對的聲音。其中一個來自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
李稻葵 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李稻葵:簡陋,脫節,一個沒有經過仔細思考的,甚至于沒有經過基本思考的一個稅制。
記者:我覺得這種評價很苛刻。
李稻葵:我認為是實事求是的。我們這個個稅體制是1980年推出的。當時推出這個體制,主要是針對外企的高薪人員。30多年過去了,我們只是稅制的細節的調整,大的框架沒有變。
個人所得稅1799年誕生于英國,在200多年的時間內迅速發展,目前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開征的一個稅種。
我國于1980年9月開始征收個人所得稅,征稅內容包括工資、薪金所得、經營所得以及其他的各類規定的收入和報酬。適用超額累進稅率,同時規定了800元為個稅起征點。2005年10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把個人所得稅工薪費用減除標準從800元調整到1600元。2007年12月29日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在財政部的網站上我們了解到,2010年個人所得稅實現收入4837.17億元,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6.6%。
但是當前,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只有工資部分由企業代繳代扣,以高額累進的稅率在征收。而《個人所得稅稅法》中明確規定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以及偶然所得部分征收的很少,甚至基本不征收。這使得個稅征收范圍過窄,甚至有人稱現在的個稅就是工資稅,工薪階層成為納稅的主體,而高收入者的收入則難以嚴格征繳。
李稻葵:中國30多年過去了,我們的經濟,我們的社會發生了滄海劇變。過去30年相當于西方人走過了150年的歷史,150年過去了,它的稅制基本框架沒有變,難道不荒唐嗎?難道我們僅僅在細節方面去追求它,去改進它,能解決問題嗎?解決不了問題。
主持人:剛才節目中一些激烈的言辭我們很難想象這是出自一位學者之口,由此可見李稻葵教授對于個稅修正案標準的強烈的不滿。但是李稻葵教授的意見只是一家之言,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賀鏗和財政部財政科學院經所所長賈康則代表另外的一種聲音,認為個稅草案非常值得肯定的。為什么個稅草案的制定會帶來如此分明的不同意見呢?我們來看一下。
在國家稅務總局的官網上我們看到,稅收的職能與作用主要是籌集財政收入。調控經濟以及調節收入分配。其中,個人所得稅是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賈康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
賈康:
要在適當提高政府收入同時,更側重于它發揮優化社會分配的功能,就是要抽肥補瘦。
記者:抽肥補瘦,我們抽了那個肥對瘦的人有什么樣的作用?
就是要進入公共收入,盤子就是我們所說的國家金庫,然后用公共收入的分配使它的資金更多去扶持低端,改善他們生活境遇,增加他們的實際福利。這是一個再分配的循環
但是李稻葵認為,按照當前的個稅稅制繳納方式,根本無法調節收入分配。
李稻葵 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李稻葵:新興市場國家、發展中國家,經濟政策領域的一個最美好的、但是最大的空想就是要通過個人所得稅來調節收入
記者:您挑戰了大多數人的想法
李稻葵:這是做不到的
記者:因為我們每個人的心里都是覺得高收入者應該多收稅。我低收入的話,我可能收的稅少一點。這樣可以縮減這種貧富差距,在您看來這是空想?
李稻葵:很多真正的高收入人群面對高稅率,會有很多辦法去逃避這個稅你做不到。反而是那些中低收入的人群他自己沒有辦法,經濟能力不足,逃不了稅。你反而拉大了收入差距。
李稻葵認為,目前個稅征收的對象主要是工薪階層的工資收入。在中國,勞動收入占GDP的比重從1992年開始到2009年一直持續下降,2009年已經下降到40%以下,這兩年才有好轉。而在發達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這一比例則達到65%-70%。本來勞動收入就是我國國民經濟收入分配中的短板,卻還要征稅,但對資本所得卻稅賦很輕甚至為零,這顯然有失公平。
李稻葵:我們很高的個人所得稅針對工資單的這個稅率,事實上并沒有達到調節實際收入的效果,因為大量的收入并不表現在工資單上。而事實上我相信我們的收入差距,更多的是體現在工資單之外的收入差距。
記者:比如說財產性收入是嗎?
李稻葵:比如說財產性收入這是一方面,還有一些不見得完全合法的合理的收入,有的是稱之為灰色的或者黑色收入,這部分收入是在工資單里表現不出來的。
李稻葵認為正是非工資性收入使得個稅對于貧富差距的調整顯得力不從心。
李稻葵:發達國家的一個新聞記者,有一次跟我約采訪,是在年底采訪。我去應約之后他不見了,找了一個同事跟我采訪。我說為什么呀,這是一個很有名的記者,他說他一算在中國待的時候馬上接近183天了,要到日本去避稅,跑到日本去了。遙控采訪。
賈康也坦言,由于個稅的邊際稅率達到了45%,很多高收入人群以各種各樣的手段避稅,個人所得稅無法覆蓋真正應該覆蓋的范圍。
賈康:如果是一個自己有很大產業的一個富豪,那么他有權決定在我這個企業集團我給自己開多少工資,他可能自己每一個月三千塊錢五千塊錢賬面上就過去了。這樣的人個人所得稅交多少,也就跟一般我們工薪階層,一樣看起來交幾十塊錢一百多元錢的個人所得稅。但其他的收入呢,應該被個人所得稅這樣一個制度來覆蓋調節那些東西呢,往往調節很不到位。
不僅高收入人群自己有辦法偷稅漏稅,個稅里還存在著令人費解的設置。個稅最開始的征收對象是在華的外籍高薪人士,但是時至今日,普通民眾的個稅起征點為2000元,而外籍人士的起征額度卻是4800元。
賈康:我個人認為如果作為一個建議,我覺得應該淡化這樣一個區別。因為已經時過境遷,最后是不是應該比照企業所得稅,就是不管什么國籍,在中國如果作為一個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就應該是一視同仁一套規則。
主持人:在李稻葵看來,眼下的中國,用個稅這種手段來調整收入差距是不能達到預期的。目前草案中采用的的個稅征收辦法不能起到調節高收入群體的收入的作用,恰恰是因為它的征收辦法都以工資收入作為個稅征收的依據,因此有爭議認為個稅有工資稅的嫌疑;對于這一點,賈康副所長也表示認同,認為目前的個稅方案對調節高收入群體的收入仍然顯得力不從心。那么個稅方案怎樣制定才能更加合理呢?廣告之后我們馬上連線路透社記者,看歐洲國家如何制定個人所得稅。
主持人:歡迎回來。繼續個稅方案的討論。在前面的節目中我們已經看到了,正在征求意見中的個稅修正草案引發了各方的熱烈討論。支持者認為免征額上調、稅率合并都體現了一種進步,值得肯定,而反對者則認為不光調整的力度遠遠不夠,甚至個稅制度都要進行徹底的變革才能真正起到調節收入的作用。事實上個稅也是世界各個國家普遍采用的一種調節收入的工具,隨著時代不同都在進行各自的調整。在國際金融危機之后,個稅也成為變化較大的稅種之一。那么,西方國家是如何制定個人所得稅的呢?中國的賦稅水平究竟有多高呢?
金伯利 路透社財經評論員
金伯利:以俄羅斯為例,實行的是13%的統一稅率。因此個稅繳納只占收入的13%。莫斯科市民的平均收入大約是27600歐元,那么每個人的平均個稅就是3600歐元。根據是否結婚以及是否有孩子,愛爾蘭實行兩種不同的稅率。對于沒有孩子的單身人士,收入不超過33000歐元,其稅率是20%,如果超過32000歐元稅率就提高至41%;對于那些有孩子的以及已婚人士,稅率在20%以內。愛爾蘭的平均收入大約是61000歐元,單身人士的個稅將達到18000歐元。法國是典型的累進制稅率國家,共有五級稅率,收入在6000歐元以下的個稅為零,而介于6000與12000歐元之間的稅率為5.5%,12000到26500之間的稅率上升至14%,26500到80000歐元之間的稅率為30%,而對于收入超過80000歐元的稅率是41%。法國的平均收入是51000歐元,每年的平均個稅將是15000歐元,。專家認為英國的稅收體系不僅復雜而且稅率極高,平均收入為56000歐元,每年的個稅支出高達22400歐元。
這樣看來,以各個國家平均工資來計算,俄羅斯人需要繳納個稅的的比例是13%,愛爾蘭和法國個稅的比例接近30%,英國則接近40%。根據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數字,2010年北京職工的平均工資為50415元,我們按照每個月4500元計算,在2000元起征點的標準下,需要繳納個稅124.8元,占工資的收入不到3%。如果按照3000元起征點計算,則應繳納稅款24.9元,則占工資收入的千分之五。
聽起來我們的個人所得稅很低,那么,老百姓的實際感受如何呢?
記者:你覺得現在你繳的稅高么
北京市民1:還行吧,我覺得。發多的時候扣得就比較多,就覺得高了
北京市民2:還行吧,我感覺
北京市民3:挺多的,我覺得挺多的。現在物價這么高,什么都在漲。交得差不多能有五分之一吧。
北京市民4:我覺得應該再少點
北京市民5:我覺得高:,那個20%我覺得挺高的
北京市民5:相對來講應該算重了。
個人所得稅率看似不高,但老百姓切身感覺并不輕松。這是什么原因呢?
李稻葵:他如果去買汽車的話,那么汽車有10%的購置稅,還有17%的增值稅,捆在一塊27%將近30%。如果是買化妝品,又有特殊的消費稅,如果是進口的化妝品的話,50%接近50%這種奢侈性的稅。如果去買房子,買房子北京市一半以上,一半以上的房價,樓盤價的房價里面是政府土地出讓金,還有在房地產交易環節或者針對房地產開發商征收各種各樣的稅收。所以百姓在各個方面交的稅很多。如果把所有這些捆在一塊的話,宏觀上講我們的稅賦,我相信超過北歐國家的水平,因為我們稅種非常多。
李稻葵認為,既然個稅很難調節收入分配,而綜合稅收又較重,因此他建議中國應該徹底改革現行的高額累進稅制,實行平稅制。其實就是單一稅制,是指大幅度降低個稅稅率,同時降低個稅的累進幅度,用一個比較平、比較低的稅率來征收。
李稻葵:第一個原則是寬稅基,不管你是獎學金、不管是國家科技特種獎,只要是收入都捆在一塊兒。第二件是低稅率,低稅率的情況下你才能夠鼓勵大家去積極納稅,如果稅率太高的話,它不僅帶來很多的高收入階層的投入勞動投入或者資本投入的這種積極性降低,而且它還會帶來偷稅漏稅的行為。第三句話,就是計負擔一定要考慮家庭負擔
李稻葵告訴我們,世界上各個國家現在稅改的方向都是平稅制,如俄羅斯,香港,新加坡等地,就連一貫實行高額累進稅制的美國,也有7個州開始實行平稅制。而俄羅斯在推行13%單一稅率的平稅制之后,效果非常好。
李稻葵:俄羅斯在2001年改革前,它的個人所得稅是三檔,稅率是三檔12% 20% 30%。它進行了改革,統一規定為13%,同時大幅度提高起征點,提高了30%左右。這樣的改革之后連續三年,每年都是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總額超過GDP增長速度,60%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的累計的增長。這是很好的例子
李稻葵給我們算了這樣一筆帳,全國大約有4億家庭,如果其中10%需要補貼,以每個家庭一年補助1萬元計算,則一年需要4000億,僅占整個財政收入5%。如果按照平稅制的征收標準,財政上完全可以通過平稅制增加的收入進行補貼。
李稻葵:如果能把整個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總額,在寬稅基、低稅率、計負擔的這個條件下能夠提升的話,拿出一部分的錢,拿出中間的一小部分的錢,去給真正需要補貼的家庭提供補助,或者做好實物性的福利的補貼。實物性的比如說醫療、比如住房,那這個社會不就更加和諧了嗎?記者:但是如果通過累進稅率的方式,我是不是也可以達到這樣的方式,我同樣可以通過擴大稅基,我通過累進的方式是不是更能夠達到這種您所謂的和諧呢?
在這個高累進的這個稅率的制度下,高收入階層有各種辦法逃稅。個人的經營能力,他的在國際境內境外的這種資金的跨境的轉移能力,都很強。所以高累進稅下實際上不見得能夠收得上來很多稅
但是賀鏗不同意李稻葵的觀點,他認為平稅制也是一種空想。
賀鏗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
賀鏗:現在不可能,那是空想。
記者:他認為我們的累進稅制能調節收入分配是一種空想。
賀鏗:我認為可以,他是不是工資收入高了。你拿4000塊錢你也交20%,他拿100萬也是交20%,你覺得合不合理。
賈康也認為,中國社會不具備李稻葵推行的平稅制所實施的社會基礎,不能因為平稅制在俄羅斯取得成功,在中國就一定會成功。
賈康:不能簡單的把俄羅斯的單一稅制套到中國來。
記者:為什么中國不適合
賈康:中國現在已經不存在俄羅斯單一稅制那種收入壓力,他要急于把錢收上來讓他能運轉,我們沒有這種壓力。我們現在更急迫適應社會需要,適應轉軌需要,適應現在收入分配中間,大家都關心的怎么樣抽肥補瘦的需要,發揮個人所得稅再分配功能。這是中國明顯不同于俄羅斯的地方。
賈康還告訴記者,不能因為當前的個稅在非工資性收入方面覆蓋的不到位,就連可以調節的工資部分也一并廢除。更應該在制度上加以完善,將更多類別的收入以高額累進稅制的方式納入個稅的征收范圍,以實現調節收入分配的目的。
賈康:不能說這個稅淪為工資稅了這種很極端的判斷,它是有認識誤區。還是一句話,要創造條件走向分類與綜合相結合,而不能總是分類,就是現在工薪收入比較有效的超額累進調節應該覆蓋更多非工薪收入部分。
無論如何,個稅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絕不僅僅靠調高個稅起征點或者減少層級就能得出最完美的方案。但減輕民眾負擔,促進社會的進步與公平始終是民眾最大的愿望。
李稻葵:(應該在)交稅的痛苦系數非常低的情況下去交這個稅,然后提高社會福利,等到社會福利高到一定水平,到那時候時候跟百姓講,看國家福利已經提高了,咱們適當提高一點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大家同不同意。至少我們今天不能還沒有北歐這么高的福利水平,我們就搞個北歐這么重的以工資為對象的個人所得稅。我們不能把這一個稅制留給我們的孩子們。如果我們這一代改革不成功,但是為了下一代,我們應該呼吁,應該有一個明確的改革方向。
半小時觀察:
個人所得稅在很多國家有“社會公平調節器”、“羅賓漢稅”之稱,也就是說,調節收入分配、縮小貧富差距是個稅最為重要的功能之一。個稅不僅僅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更是讓財富在老百姓之間進行“二次分配”的一個重要機制。
到底是平稅制還是累進稅制?各路專家爭論不休,聽上去每一派都能給出充足的理由和合理的邏輯。而縱觀世界各國的個稅制度,既有平稅制也有累進稅制。因此很難簡單地評價哪種稅制是合理的,哪種稅制是不合理的。
兩種稅制各有特點,關鍵是能不能建立起一套相關的國民收入調節系統。我們看到,目前很多國家,如美國、德國、巴西等國家均采用根據當年經濟發展狀況和居民生活水平來調整個稅起征點、稅率和征稅退稅的辦法,以期更好地適應社會和民眾生活的需要。
如果僅僅采取形式單一的個人所得稅征收辦法,則很難獨自承擔起調節收入這樣的重任。對于高收入群體的收入調節,可以說目前我國的稅收手段仍不完善。
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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