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新擬定的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公開征詢意見,人社部發布的《勞務派遣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規定“臨時工”占比不超過10%。聯想到實際生活中類似規定出臺過多次卻一次次形同虛設,人們難免會發出“新規雖好、落實不易”的感嘆。
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難以“落地”的法規往往事關民生,從“工作沖前頭、工資拿零頭,同工不同酬”到“回家看看雖入法,父母仍難盼兒歸”,一些法規雖初衷良好,旨在惠及民生,但卻因操作困難、脫離實際、執行不力等諸多原因而備受爭議。
民生法規中的“僵尸條文”
“同工同酬”:今年7月1日起,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正式施行,其中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為加強操作性,人社部近日又針對勞務派遣法條進行細化并發布了征求意見稿。
然而,現實中比比皆是的同工難同酬現象讓“同工同酬”這塊改革的“硬骨頭”至今仍十分堅硬,并非靠一部法規單兵突進就能解決,仍需包括行政體制、福利制度改革和嚴格執法等在內的配套措施多管齊下。
“常回家看看”:修改后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7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規定家庭成員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7月初,江蘇判決了全國首例精神贍養案。而記者回訪發現,法院判決和輿論關注卻仍然未能最終解決家庭矛盾。
“高溫權益”:我國早在1960年就公布了《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2012年四部門出臺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記者了解到,防暑降溫措施實行53年以來,始終缺乏具體的執行措施和處罰細則,各級政府的防暑降溫規定在基層的執行力往往大打折扣甚至無人理會。
“禁煙令”:2011年5月1日,原衛生部頒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細則》開始施行,細則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應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
“禁煙令”實施至今的效果,被不少人詬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狀況十分普遍,公共場所吞云吐霧的現象并未明顯減少。
法規三大“硬傷”待修復
為民謀利的民生法規本應融入到人們的現實生活,貫徹于社會的方方面面,然而,由于存在三大“硬傷”,很多法規都淪為“紙上談兵”的“稻草人”。
——先天不足。專家認為,一些地方把法律當做工具,在立項之初未充分論證,僅因領導意志、社會影響匆忙立法,結果導致出臺后無人響應,執法機關騎虎難下。
全國政協委員、律師朱征夫說,有的法律法規比較抽象,沒有具體的處罰措施,執法主體也不清晰,讓人覺得沒必要遵守,不遵守也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執行不力。由于處罰成本高、執法成本大、執法隊伍嚴重不足,一些民生法規難以起到強有力的約束作用。
“沒有處罰,就沒有震懾力。”廣東省政府參事王則楚說:“執法部門若不嚴格執法,就無法提高市民對法律的認知程度,比如醉駕入刑,立法前不少人都敢冒險,立法后交警部門‘動真格’,很快就剎住了這股風氣。”
——配合不夠。全國人大代表、律師陳舒說,有時上面出臺上位法,地方就照搬一通,做出一套和現實脫節的法律,然后束之高閣。如有些地方出臺的“高溫法”,規定多少攝氏度以上不用上班,卻沒有配套管理制度。延誤工期怎么算,高溫補貼怎樣發,都需要具體可操作的支撐。
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肖金銘等法律界人士建議,城市管理立法應該注重制度條文設計的可操作性。對一些指導性條款予以細化,為實踐的具體操作提供參考依據。立法上明確建立責任制度及獎懲制度,運行后及時開展立法評估。此外,在強化執法監督方面,可嘗試引入第三方評價體系。
(據新華社北京8月29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