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雖然干滿全月,就連春節也未請假,但到頭來還是被扣了一天工資,只因今年2月只有28天。 ◎結果:用人單位稱出勤未滿29天,適當扣錢并無不妥。市勞動局稱此做法明顯不妥,用人單位不僅要付齊工資,還要支付春節加班費。
“上月我干了全月的班,怎么還被扣錢呢?”前日下午,在廣州蘿崗打工的徐明(化名)向本報87388888熱線投訴,他上月在蘿崗區一家公司做保安,結果在領工資時,公司人事部竟要扣每人1天工資,理由是二月只有28天,未達到平時每月29天的出勤天數。記者調查發現,不少公司存在類似問題。
據徐明介紹,他在蘿崗區的保安服務公司上班,之前每月的出勤天數,一般都在29天,干滿相應天數就能拿全額工資。中間隔著春節黃金周,徐明原本很樂觀地預期,公司會多給工資和加班費,畢竟按有關規定,春節加班應付兩三倍費用。一切僅是美好幻想,等到其拿到工資時,卻發現被扣了1天40多元的工資。
“不僅是我一個人,每個人都被扣了,都說我們值班天數不夠!”與此相似的是,在天河員村打工的陳師傅也訴苦稱,他上個月也一天未歇,按要求值了全勤班,結果老板僅在春節時多給50元利是,但月底算工資時又被扣了100元,原因是二月份少干了兩天班,“公司說按天數算錢,所以強行克扣了!”
陳師傅心里很憋屈,稱自己像吃了顆蜜棗、又被打了個嘴巴子。記者連日向天河、荔灣10多位整月值班的市民調查,結果有近半都被不同程度地扣錢,其中多是以上班天數不夠為借口扣錢。在穗打工三年多的江西小伙譚楓直言,自己跟公司未簽合同,干活天數、工資、加班費等,統統都是老板說了算。
另據不愿具名的天河某物管公司負責人透露,其實很多公司的勞動合同里,只約定了休息天數,并未強行約定每月上班天數,因為全年各月長短不一。但在實際操作中,許多公司就以此為借口,以實際天數與員工“清算”,尤其是在天數較少的二月份。記者昨日聯系了徐明所在的蘿崗區保安公司,對方工作人員稱,這是公司內部規定,不愿透露更多細節。
廣州市勞動局12333熱線回應,除非有特殊約定按天數結算,否則公司不該克扣工資,尤其是對全勤上班員工;因為上月有春節長假,用人單位不僅要付齊工資,還要支付相應加班費;受損市民、打工者可向12333咨詢投訴,他們將追查到底。 (幫忙記者 單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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