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國加州地方法院做出裁決,允許逾6.4萬名員工對蘋果、谷歌、英特爾和adobe四家科技公司展開集體訴訟,這些員工聲稱四家企業通過達成互不挖腳協議而壓低了員工的工資。
在今年4月時,加州法院曾駁回過這一樁訴訟案件,原因是并沒有充分確鑿的證據能夠證明員工因互不挖腳協議遭受利益損失。而時隔6個月后,法院之所以決定將其上升為集體訴訟案件,是因為法院在調查中發現受害員工的規模達到64626人之多,這些員工中包括軟件、硬件工程師以及動畫設計師、數字藝術師。
法庭文件指出,蘋果、谷歌等四家企業的互不挖腳約定,不僅讓員工在尋找工作時議價權利受到損害,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公平的職位競爭。
事實上,互不挖腳協議是美國硅谷企業多年來形成的一種不成文約定。由于人才資源對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甚至成敗都起著關鍵作用,大型企業之間往往會通過達成互不挖腳協議,來減少因人才流失帶來的高風險。
對此,業內專家指出,人才流動是由市場運行機制決定的,企業間不能只顧自身利益而刻意干預人才流動。 若上述四家公司在此項訴訟中敗訴,將不得不向受害員工支付數千萬美元不等的賠償金。
作者:曲忠芳
來源:北京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