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 (記者 莊瑞玉)昨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2013年度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申報指南》已經審定通過,并于昨日發布。年度創新人才獎從7月1日起開始接受申報,為期一月。
據了解,要申請2013年度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申請人必須在我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截至2012年底,在本市登記注冊的企業和相關機構連續工作的時間達到12個月以上;2012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額在30萬元以上,但如果是在高校和科研機構工作的2012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額在25萬元以上就可以。
根據申報指南,創新人才獎不僅對申請人有一定要求,對申請人所在單位也同樣有規定。申請人所在單位,必須是獲國家或我市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重點物流企業、文化創意產業百強;或是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總部和金融機構總部的一級分支機構,以及經市政府批準可參照金融機構總部或一級分支機構待遇享受相關政策的機構;或是屬我市具有一定規模的總部型企業(主要指獲得市發展改革委認定的深圳市總部型企業);或屬我市鼓勵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單位(主要指獲得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2012年度扶持計劃安排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建設單位);或是我市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需具有獨立法人資質);或屬我市現代服務業領域的企業。
值得提醒的是,申請人所在單位必須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登錄“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申報系統”為符合申報條件的個人填寫申報信息;待市人社局對單位信息預審通過后,申報單位在申報系統中打印有關申報表格和申報資料,并在規定的申報時間內提交紙質申報材料,逾期提交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