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正式工還是勞務派遣工,只要從事相同內容工作、付出等量勞動,就應該獲得同級別的工資待遇。最近人保部將首次就同工同酬做出規定,受到網友的關注。長期以來,同工同酬總是舉步維艱,如今立了法,問題是否就能解決?同工同酬之路究竟還有多遠?對此網友們展開了熱議。 本報記者 張檣
人保部將立法就同工同酬做出規定
目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資支付統一立法,同工同酬是重點之一,其中主要解決兩大問題:一是工資的內涵。此前各項工資有關法規中,工資都等于貨幣。而今后將加入例如期權等內容的相關規定。二是同工同酬將寫入法規。此前工資有關法規規定了按勞分配,今后將加入同工同酬。這表示,事實勞動關系形成后,企業的非正式合同工即勞務派遣工等,與正式工從事相同內容的工作,付出等量勞動,并且取得相同勞動業績的,都應獲得同等的勞動報酬,即報酬在同一工資區間內浮動。任何用人單位都應該執行。
人保部將首次就同工同酬做出規定,消息一出,網友們紛紛拍手叫好。網友“三國風云”激動地表示,同工同酬是社會的福祉,是大家共同的期盼,將同工同酬立法,讓崗位工資回歸其內在價值,體現的是起碼的社會公平。
網友“80步內”則坦言,同工同酬絕對是好事,他作為非正式合同工,希望企業能夠真正落實,在留言里他期盼人保部的這一規定能夠更加周到、更加完善,也能夠早日出臺,讓他真正享受到好處和實惠。
同工不同酬折射了什么?
勞動,本無身份差別,但我們不無遺憾地看到,時下在很多單位,包括國企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身份”卻各不相同,同一個單位,干同樣的活兒,有聘用工和正式工、農民工和城鎮工、編制外和編制內之分,收入相差也是好多倍。許多網友在發帖中訴說了自己的“切膚之痛”。網友“羊上樹”他所在的單位用工性質就分為:正式在編的干部、正式在編的工人、聘任制干部、招聘制的工人、勞務制人員。雖然大家都干著幾乎相同的工作,但薪酬上是完全不同的。“在編的由我們的總部撥款發放工資(而且只按在編人數劃撥),分部自己招聘的以及勞務人員的工資,則從那部分總額中再分配,你說這樣能做到同工同酬嗎?”他禁不住質問道。
網友“人到三十”則苦澀地告訴大家,同在一個電廠,作為正式抄表工,年薪可達到10萬元,而他是一個臨時工,干的是臟活累活苦活,不但工資比那些正式工要低,福利待遇也差的很遠。
同工不同酬,折射出其背后的用工雙軌制。據了解,用工“雙軌制”有著深刻的歷史原因。在計劃經濟時期,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都是清一色的固定工、城鎮職工,偶爾存在臨時工、農民工。向市場經濟轉軌后,特別是勞動合同制推行后,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廢止了“臨時工”等概念,明確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沒有所謂固定工、合同工的區別。但在很多用人單位,一方面逐步引入了合同工的概念,另一方面舊的固定用工機制沒有完全打破,便出現了一個單位內不同用工形式“雙軌運行”的局面。此間有專家一針見血指出,雙軌制實質就是“半計劃、半市場”,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其出現和存在都有一定的必然性。問題在于,在改革開放三十年、市場經濟體制已基本確立的今天,用工“雙軌制”已經明顯滯后于時代發展,并且違反了國家法律——我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對于長期以來同工同酬被漠視,網友“心靈感悟”也一五一十列舉了四點原因:一是體制留下的后遺癥。二是法律留下的缺憾。在《勞動法》中只是規定男女應該同工同酬,《勞動合同法》中也規定合同工要實行同工同酬,但沒有強制性。三是企業降低用工成本之所致。四是城鄉差別反射到用工單位的表現。
新的立法應注重可操作性
同工同酬看上去很美,如今立了法問題是否就能一蹴而就?通往同工同酬之路究竟還有多遠?論壇上,網友們七嘴八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
網友“有點熱的血”認為,解決好同工同酬問題需要全社會的努力,立法對解決這類問題起到強力推動作用,但加強執法檢查才是督促解決問題的關鍵。特別是勞動督察部門加大檢查工作力度,督促企業分配制度走上法制化的軌道,使勞動力市場真正實現按勞分配、按績取酬、崗變薪變,公平公正。他還呼吁企業應做守法的模范,要從技術層面推動職位評價,讓崗位績效工資制成為制約同工不同酬現象發生的有力依據,促進社會進步,分配和諧。
“同工同酬需要法律護航,更需要制度善后。”這是許多網友的共同呼聲。網友“又是新開始”建議,應繼續推進工資管理體制的市場化改革,扭轉長期以來給勞動者身份論價的薪酬體系,以行政或法治的力量打破僵化的固定用工制度(以及依附于其上的種種特權和福利)。他強調說,不能僅僅指望立法、而應更為關注執法。執法之軟、監管之虛難逃其咎,此外,加大對企業內部分配行為和分配秩序的合理干預,把同工同酬作為分配公平的重點。政府部門要用行政的、經濟的、法律的手段對同工不同酬現象進行必要的宏觀調控。
“實現同工同酬,必須深化用工制度改革,打破少數人的既得利益,從體制上消除員工的身份差別。”網友“老貓笨笨”快人快語道,從另一層面提出自己的想法。
“‘鐵飯碗’不除,按勞分配、同工同酬仍將遙不可期。”對此,網友“數碼工廠”也深有同感,他提出,要實現同工同酬就要破除“鐵飯碗”,要讓“臨時工”退出歷史舞臺,廢除用工“雙軌制”,進而實現“同工同酬”,除落實《勞動法》相關規定外,更重要的是深化用工制度改革,徹底打破正式工手里的“鐵飯碗”,讓“正式工”也變成“臨時工”。
還有網友坦言,由于用工“雙軌制”的存在,短期內完全讓用工單位對于正式編制職工和臨時雇用職工同樣待遇,這原本就不是一兩個法律規定能完全扭轉的局面。關鍵是賦予無法享受同工同酬者什么樣的維權手段?又給予大膽維權者怎樣的保障措施?以及能夠給予違法用工單位多大的懲戒?
鑒于《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早有規定,工資分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但實際操作中卻難以兌現的現狀,有網友還建議,新的立法就如何保障同工同酬的可操作性和執行力,應當在細則上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