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20 10:09:49 中國勞動保障報
7月10日下午3時,記者來到北京市朝陽區的一家建筑工地,盡管聽不到攪拌水泥的轟鳴聲,但炙熱的陽光下,工地上還有十多名工人忙碌著。一位姓王的師傅告訴記者: “天熱也得干,我們要趕工期。因為天熱,現在干活主要是在傍晚和晚上。”汗水正不停地從他臉上流下來。在這里站了不到10分鐘,汗水已經濕透了記者的衣裳。
高溫環境下持續工作的不僅是建筑工地,還有奔走在城市街頭的搬運工和送水工。送水師傅告訴記者,現在天氣熱,要水的客戶大量增加,他們從早到晚都很忙,顧不上避暑。
進入6月下旬, 京津部分地區、河北中南部、山西、河南、山東西部等地普遍迎來連續多日的高溫酷暑天氣,部分地區氣溫甚至高達41℃以上。
高溫環境下持續工作,很容易導致中暑,但采訪中記者發現,很多人并不知道高溫下作業享有哪些勞動保護權益,以及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高溫下作業要發放津貼
對高溫下依然在崗位上工作的勞動者,國家其實早已采取了保護措施。2007年,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聯合下發的通知中就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 (不含)以下的,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河南省2008年5月下發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夏季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按每人每個工作日10元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明確表示,從6月份開始,共4個月,各個企業應該給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并提醒用人單位,出現高溫天氣時,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作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保證安全生產。同時,一些地方和有關部門規定:氣溫超過38℃的,上午11時至下午4時,要求各施工單位停止高空作業;氣溫超過40℃的,同樣時間段內,施工單位必須全部停止作業。
針對近來出現的連續高溫天氣,一些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已發出了緊急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高溫季節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監督檢查,對建設、交通、冶金冶煉等露天作業、高溫作業崗位的用人單位,以及機械、電子、紡織、服裝等勞動密集型企業防暑降溫和高溫津貼發放的落實情況,職工勞動時間管理規定落實情況,以及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檢查。并提醒用工單位和勞動者,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發放高溫津貼或降低津貼標準,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各級仲裁委員會將按照快立、快審、快結的原則,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高溫下工作中暑算不算工傷?
持續高溫天氣讓醫院里的中暑病人增加了不少,這當中很大一部分是在高溫環境或者室外工作的勞動者。記者隨機采訪了幾名搬運工和送水工,對于因高溫作業引發的中暑也算工傷這個規定,他們大部分人都表示不知道,經常在高溫和日曬下工作,中暑是難免的事情,一般都是自己花錢上醫院。
在天津市區某工地上班的王某日前在工地上突然中暑倒地,被緊急送醫院搶救,用去近1000元醫療費用。但工地負責人以中暑不屬工傷為由,拒絕為他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在高溫環境下工作的一線職工,若高溫下工作時中暑,這種情況也算工傷。”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處鄭斌表示,相關的法律法規雖然沒有明確將中暑定性為工傷,但2004年4月衛生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的《職業病目錄》,明確將高溫作業過程中的中暑收錄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職業病。而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患有職業病的可認定為工傷,因此在高溫環境下勞動引發的中暑也應該屬于工傷。因中暑引發的其他并發癥,如腦溢血、心臟病等,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第一項的規定,如果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屬工傷。
王斌說,一旦中暑員工被認定為工傷,即可按相關法規享受工傷待遇。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醫療費用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醫療費用由企業全部承擔。若企業拒不支付,職工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申報程序繁瑣:想算工傷不容易
6月18日,司機周先生駕車運送單位的貨物時,突然中暑,四肢抽搐。他緊急停車后,暈倒在駕駛室。被送往醫院搶救,住院7天。因他所在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聽說中暑屬于工傷,他便到市社保部門報銷住院費用。但社保部門告訴他必須提供 “職業病診斷鑒定書”,才能辦理相關手續。周先生說: “我四處打聽,都不知在哪里可以開到這種證明?”
在建筑工地干活的黑龍江省高某,因長時間受高溫和熱輻射影響發病,被送往醫院救治,其家屬想通過工傷認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由于職業病鑒定程序麻煩,其家屬遲遲沒有提出職業病鑒定申請,目前其家屬和用人單位還在交涉中,并多次要求勞動保障部門處理。由于該案發生至今當事人都沒有申請職業病鑒定,勞動保障部門也難以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根據規定,要認定職業性中暑,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中暑者是企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中暑發生在生產過程中;工作環境符合高溫條件;適用工傷的中暑必須被職業病防治部門認定為職業中暑,即如果勞動者在工作中中暑了,應盡快申請職業病防治部門的鑒定。中暑者憑職業病鑒定機構開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然后,才能按《職業病防治法》 《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被視為工傷,享受工傷待遇。
申報程序比較繁瑣,司機周先生和高某正是被難在這里。
《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職業病的健康檢查和診斷,應當由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工發生職業中暑后,必須到省、市、區級職業病防治診斷機構進行確認,一般性的綜合醫院沒有權力對職業病作最終診斷。據了解,國內有資質進行職業病預防、控制、診斷、鑒定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較少,平均一個地級市只有一到兩家。職業病鑒定機構布點太少,讓中暑者錯失了診斷時機。這也是中暑職工申報工傷的 “攔路虎”。
目前,為方便中暑職工工傷認定,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做法是,一線職工在高溫環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職工或者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用人單位報告;并由用人單位在24小時內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并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等,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后,中暑職工即可按照相關法規享受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