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哈爾濱1月16日電
截至目前,造成11人死亡、40人受傷的“雙鴨山市嶺東區1·11通勤車爆炸案件”調查工作告一段落。雙鴨山市公安局嶺東分局局長徐慧峰接受采訪,披露了案件部分偵破細節。
徐慧峰介紹說,11日早6時許,嶺東分局接到了一起火警報警,轄區內有幾戶房子失火。其中一個住戶叫高萬峰,是派出所社會矛盾糾紛排查管控的一般對象,已無法與他取得聯系。據介紹,爆炸案發生后,警方立即趕往爆炸現場。經過偵查發現了一本殘疾人證,證上姓名正是高萬峰。
警方經進一步走訪得知,2012年7月,高萬峰因在煤礦工作時受工傷,礦方一次性對其進行工傷補償,但高萬峰在接受補償后對補償數額不滿,意圖報復礦方,曾多次在多人面前表露過要報復礦方的意圖。經現場勘察,警方在高萬峰家未完全燒毀的倉房內發現了遺留的一些爆炸物。事件發生后,公安部派出8名專家趕赴雙鴨山開展案偵工作,根據現場勘查、走訪及關系人辨認和DNA檢驗,認定這是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高萬峰處于爆炸中心點,并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被當場炸死。
警方還透露,犯罪嫌疑人高萬峰因犯有強奸罪、脫逃罪兩次被判入獄,并曾三次離異,長期孤身一人,悲觀厭世。目前,“雙鴨山市嶺東區1·11通勤車爆炸案件”已經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