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昨天發布《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一直以來難以跟著勞動者跨省轉移的統籌基金賬戶將按照各年度繳費工資12%的比例轉移。
統籌基金如何轉移?
按工資12%轉移
暫行辦法適用于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應持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的憑證,將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辦理退保手續。
轉移資金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儲存額在1998年1月1日(養老保險改革)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單位負責繳費的統籌基金部分,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手續多久辦完?
45個工作日內完成
辦理轉接應在45個工作日內辦妥。參保者在新就業地建立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接的書面申請。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15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并發出接收函。原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好接續手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轉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手續。
什么人需辦臨時賬戶?
年齡限定男50女40
參保人員未在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繳費賬戶。當其再次跨省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退休時,臨時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將一并轉歸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繳費多少年享受待遇?
滿10年可異地辦退休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如在當地繳費滿10年可在該地辦理退休,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如果在當地累計繳費不滿10年的,將其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退休,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應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農民工失業怎么辦?
保留賬戶日后累計
針對農民工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情況,暫行辦法規定由原參保地保留其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
今后該農民工返城就業并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是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可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農民工如果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并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晨報記者 姜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