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評論員 馬立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決定》(以下簡稱防治法)日前經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并開始實施。職業病防治法主要起草人之一、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院長黃漢林表示:“2011版防治法的突破比較多,其中最為關鍵的一環就是對職業病定義的修改,并將隨之帶來職業病目錄的‘擴容’。諸如長期視頻作業導致的眼部損傷、職業性腰背痛、頸椎病、鼠標手等白領易患疾病都有望納入職業病目錄!
聽到以上消息,筆者首先覺得萬分欣喜。因為敲打以上文字的時候,筆者的脖子正隱隱作疼。廣大白領階層,或多或少都患有職業性的疾病。如果職業病目錄“擴容”,上億中間階層都可能成為受益者。按照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定義,職業病僅僅包括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以往的目錄單里只囊括了10大類、115種病例,這些病例大多來自特定的專業工種;而廣大工薪階層常見的頸椎病、鼠標手等,此前只是“有名無實”,未被列入目錄之中。這些病例如果“轉正”為職業病,那將成為各單位的一項重點工作,在預防和治理方面都將獲得“提前量”,覆蓋的人群將大大增加。
防治職業病如何落到實處呢?職業病不同于其他疾病,是在“明處”而非“暗處”,各級單位、企業、基層醫療組織完全可以對癥預防、對癥下藥。比如,對于從事接觸粉塵的工作人員,就要做好塵肺病的預防工作。同理,對于廣大白領,包括頸椎病、鼠標手、腰背痛等病例,都應納入預防體系。單位或企業可適當倡導員工勞逸結合,合理分配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以人性化的管理減少職業病的發生。單位或企業的工會,需要密切配合基層醫療組織,迅速在職業病患者患病初期發現問題,在其病情惡化之前及時糾正治愈。
防治職業病,不能淪為口號。立法只是第一步,關鍵還得看執行。近期應該進行一趟“職業病體檢”,幫我們身體里或許潛伏著的職業病來一次“總清算”,讓有病的勞動者得到治療,讓健康的勞動者保持健康。此后,常態化和制度化的保證措施是第二步,讓企事業單位的工會肩負起關注員工職業病的任務。若是能夠建立起一個親善的工作環境,不僅可以大大減少職業病的發病率,更是勞動者的重要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