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深圳律師協會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勞動人事仲裁員、廣東融關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沈威律師應邀為東部華僑城管理人員培訓了最新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
沈威律師根據司法解釋四的規定,結合具體案例重點講解了以下幾方面問題:
1、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標準的認定;
2、競業限制協議履行爭議的處理;
3、口頭變更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
4、過失性辭退和非過失性辭退中工會知情權的程序要求;
5、用人單位經營期限屆滿與勞動合同的終止;
6、境外人員非法就業的勞動關系認定。
沈威律師的精彩演講贏得了與會者的高度贊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