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胡明發)珠海建市30年來的首部珠海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廣受關注。昨天,珠海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對《草案》進行首次審議。《草案》令人耳目一新,其中規定“返還”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和管理人才個人工薪收入所得稅的兩到四成用來補貼住房。 亮點1 強力扶持企業創新和創業
核心提示:
●鼓勵以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
●市政府設立技術創新專項資金;
●達到一定要求者可給予建設資金支持
據珠海市法制局局長楊靜輝介紹,珠海科技創新這幾年有長足進步,但與周邊城市以及國內其他先進城市比較,還存在較大差距,存在著政府各部門的政策協同性不夠、企業對技術研發投入不足等問題,因而需制定科技創新條例。
《草案》規定,市政府成立市科技創新工作委員會,負責協調全市科技創新工作,強化市政府對全市科技創新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借鑒其他先進城市的好經驗和好做法,明確市政府應當建立科技進步考核制度,對有關職能部門及下級政府進行考核;將科技創新投入、創新能力建設、創新成效等納入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及其負責人業績考核范圍。
此外,《草案》對企業創新和創業給予強力扶持,珠海鼓勵和扶持國(境)內外企業、科研機構等創辦各類科技企業孵化基地和科技型中小企業;鼓勵以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市政府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支持開展技術創新。尤其是大力扶持高新技術,科技型企業的技術水平、投資規模和投資強度等達到一定要求,可給予一定的建設資金支持,其數額不超過已收取該企業的土地出讓金。具體實施辦法將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亮點2 政府采購眷顧自家產品
核心提示:
●財政預算充分安排科研及科技投入資金;
●財政性資金采購,珠海自主創新產品優先;
●出臺多項優惠措施扶持創投企業
科技創新資金從哪里來?《草案》給出了答案。市、區政府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科技研發專項資金的比例應不低于當年一般預算支出的百分之三,財政科技投入占一般預算支出的比重應達到百分之五以上。與此同時,珠海將建立自主創新產品優先采購制度。凡是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納入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應當優先采購珠海的自主創新產品。而財政部門在預算審批過程中,也將優先安排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的預算。
具體到企業來說,《草案》出臺多項優惠措施扶持創投企業,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兩年以上,可以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七成,在股權持有滿兩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亮點3 想方設法留住人才
核心提示:
●優先妥善解決人才生活問題及配偶就業;
●擬設立珠海市杰出創新型人才獎;
●返還個人所得稅作為住房補貼
科技創新人才是關 鍵 。如何培 養與留住 人才?珠海決定實施若干措施來培養和留住科技創新人才。《草案》中規定,鼓勵發展創新型人才的繼續教育和職業教育,設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高新技術研修班專項資金,對優質高新技術研修班項目給予資助。對高層次人才的住房、安家、科研啟動經費、醫療保險、配偶就業、未成年子女就學等問題,予以優先妥善解決。市政府對國家批準新設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基地給予建站補貼,對進站博士后研究人員給予開展科研活動的經費補貼。與此同時,市政府擬設立珠海市杰出創新型人才獎,對杰出創新型人才給予表彰獎勵。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對于科技和管理人才,珠海將采取“另類”的個人所得稅返還方式,將個人所得稅“返還”作為住房補貼。具體說來就是,在高新技術企業中,年薪屬國家規定的高收入標準以上且連續任職一年以上的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每年按其上年度個人工薪收入所得稅對市財政實際貢獻額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給予住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