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門勞動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對虎門公汽的檢查過程中,發現虎門公汽確實存在向被錄用人員收取高額保證金,安排部分員工超時加班加點等問題。按勞動法規定,員工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而虎門公汽加班加點超時工作,疲勞駕駛情況嚴重。
該負責人稱,在發現問題后,虎門勞動分局按法律規定,馬上向虎門公汽發出了《勞動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虎門公汽在7日內依法返回司乘人員的保證金,依法調整司乘人員工作時間。
而記者從虎門社保分局了解到,虎門公汽當日已幫200多名司乘人員辦理社保手續,目前,虎門公汽已把辦理社保的相關資料領回去,只要把資料上交就可以幫司乘人員辦好社保。
虎門社保分局葉局長稱,按法律規定,社保是國家強制性要買的保險,其中,工商保險和醫療保險是員工的基本保障,公司必須為員工辦理,公司絕不能以員工自愿為由,拒絕購買社保。若員工已在本地辦理了養老保險,員工可以不在公司再次辦理。截至目前,還沒有發現所有員工都沒有買保險的案例,虎門公汽算是一例。
記者了解到,虎門注冊在案的公司企業有50000多家,已是內地一個地級市的規模。虎門勞動分局陳副局長告訴記者,迫于人手不足的壓力,勞動部門對企事業單位的監管仍然相當有限。而關于勞資糾紛等各種投訴極多,仲裁員經常要加班加點,甚至星期六、日都在處理這些投訴,“我們常常自嘲,自己的工作時間是‘白加黑加二’,即除了白天工作,晚上要加班,還搭上周末兩天”,陳副局長告訴記者,“人手不夠,我們更多只能被動地去處理企事業單位的各種舉報和投訴,能走出去主動對企業進行監管的時間并不多,所以,如果我們沒有接到投訴,我們根本就不知道存在這些問題,這對我們來說也是一個困惑。”
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社保局,葉局長表示,因為保險險種多,參保人數多,社保局的工作人員基本沒有時間和精力對公司是否參保的情況進行檢查,同時也缺乏必要的強制性手段確保公司幫員工購買保險。
陳副局長表示,勞動分局將會對虎門公汽的整改進行跟蹤,虎門公汽也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進行整改;“如果虎門公汽在7日內不能完成整改,就需遞交整改報告書,明確作出整改的安排和進度。”
針對營運中所存在的種種問題,虎門公汽將會如何整改,本報將進一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