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 張小玲
大運放假工資怎么發?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日透露,對于在8月12日和8月23日放假的企業員工,企業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支付工資,不能放假的,應安排同等時間補休。
因大運停產停業企業也要發工資
為保障大運會各項賽事、活動順利進行,盡量減少對市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深圳決定大運會期間增加放假并相應調休,實行“開四閉三”的小長假,開幕式8月11日—14日放4天假,閉幕式8月22日—24日放3天假。不少企業員工反映,公司這段時間因為趕工期不能放假,能不能調休?另外,如果放假,這段時期的工資如何計算?對這些問題,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昨日公布政策。為做好大運期間勞動用工管理,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深圳對大運會期間用人單位工資支付進行安排。
深圳要求,對于在8月12日和8月23日放假的企業員工,企業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支付工資。確因工作需要,企業不能安排勞動者在8月12日和23日當天放假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因政府臨時性行政管制措施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產的,停工期間的工資支付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執行。即:非因員工本人過錯,用人單位部分或者整體停產、停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停工員工在停工期間的工資:(一)停工一個月以內的,按照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80%支付;(二)停工超過一個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的80%支付。
設綠色通道處理勞動者投訴舉報
此外,大運期間,深圳市區勞動監察部門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強指揮調度,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行業用人單位的用工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實施動態監控。特別是對建筑施工企業、交通服務企業、大運接待酒店以及運動場館、旅游景點周邊企業實行重點監察,做到早發現、早處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大運期間,深圳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應開設綠色通道,對勞動者的投訴舉報做到快立案、快查處、快調解、快審理、快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