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網站舉行了以“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為主題的在線網談,國稅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繆慧頻就個人所得稅征收過程中的熱點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 問題一
年終獎過節費如何計稅?
“個人取得年終獎金應單獨按照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并按照以下辦法計算應繳稅額:先將雇員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按照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應納稅額。”繆慧頻說。
2005年,稅務總局對包括“雙薪”在內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辦法進行了調整,明確規定全年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績效考核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并以上述收入全額分攤至12個月的數額確定適用稅率,再按規定方法計算應繳稅額。
繆慧頻說,過節費在《個人所得稅法》中屬于“工資、薪金”項目,應全額計入當月“工資、薪金”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離退休人員取得過節費,即離退休人員當月從原任職單位取得各項生活補貼、獎金、實物等,在減除費用扣除額后,按“工資、薪金”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題二
公積金社保費應否計稅?
繆慧頻指出,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先扣除按照國家和省級地方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和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后的余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009年6月,財政部、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予扣除。
2009年底,財政部下發的《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明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補充醫療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已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或提取,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再列作職工福利費管理。
問題三
個稅完稅憑證如何開具?
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有3種類型。近年來,稅務機關試行對扣繳單位實行明細扣繳申報后的納稅人在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直接為其開具上年度完稅證明;年度中間納稅人申請開具的,稅務機關核實后開具相應期間的完稅證明。到目前為止,全國已累計試行開具完稅證明1.4億份,北京、上海、天津、大連、山東、江蘇、四川等省市開具數量較多,在北京,納稅人可在任一稅務所查詢自己的納稅信息并打印完稅證明。
“但是,由于開具這類完稅證明信息數據標準要求較高、納稅人地址變更郵寄投遞失敗、扣繳義務人分發疏漏等原因,全國部分地區的部分納稅人可能沒有獲得這類完稅證明。下一步稅務機關將加大推廣全員全額明細申報的力度,盡早覆蓋全國,實現稅務機關直接為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繆慧頻說。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