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網絡版 馮堯 張奕
繼前日在官方網站聲明稱未發布過“第47號公告”之后,國稅總局昨日下午在其網站公布了一篇名為“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解答執行新個稅法三大問題”的解讀。該文舉例說明了“納稅人獲得年終獎當月的稅額”計算過程,但該方法與稅法修改之前的算法存在不同之處。
新算法不同以往
國稅總局網站顯示,該解讀來源于新華社記者13日對該局官員的專訪。該文舉例說明了“納稅人獲得年終獎當月的稅額”計算過程。
記者發現,該算法與過去年終獎的算法存在一定差別。按照過去算法,應先將年終獎除以12,以得出的商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以上述數據為例:應納稅額=24000×10%-105.該文中算法與過去算法最大區別在于,用年終獎乘以稅率時,是否需要“補足差額”。
針對此問題,國稅總局稅收科研究所副所長靳東升表示:“沒有明確公布新算法之前,一般都應該按照過去算法計稅。”但該專家同時表示,定于9月1日實施的新稅法,在實施前進行微調也是有可能的。
是否報案未明確
另外,根據國稅總局前日發布的“辟謠”聲明,有人盜用國家稅務總局的名義發布偽造公告,他們將依法行使追究偽造公文者法律責任的權利。但至目前為止,國稅總局方面是否已經報案仍不清楚。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岳成稱,如果真有人像國家稅務總局聲明中說的那樣,涉及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涉嫌罪行比較嚴重。若偽造的內容造成了恐慌,還有可能涉嫌其他犯罪。記者昨日試圖就一系列問題詢問國稅總局,但至截稿時,相關人士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事態進展
發布“偽公告”網站發致歉聲明發帖人稱該文件是從百度上“無意間”搜索到
中國會計視野網昨日向本報記者澄清,雖然該網站也屬于較早傳播“第47號公告”的網站,但該文件是一網友在網站論壇中發布,同時該網友更早在一名為“稅屋”的稅務論壇發布了該文件。不過由于中國會計視野網影響更大,在中國會計視野網發布的“第47號公告”引發了更多轉載和關注。
8月12日,中國會計視野網友shaofd在視野論壇發布了“第47號公告”,由于“仿真度”太高,中國會計視野網一度將其收錄入網站的法規庫欄目,后又刪除。隨后由于央視等多家重量級媒體的報道,該網站又再度報道了該公告。在稅務總局發布了澄清公告后,多家網站均刪除或屏蔽了錯誤報道,并發布致歉和澄清公告。
中國會計視野網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由于真假難定,該網站幾度刊登該公告又刪除。“后來看到央視等報道,我們又刊登了出來。”該負責人說,“這個假公告廣為傳播,原因可能正是網媒和紙媒之間互為取證。”
“稅屋”網站目前也就轉發“第47號公告”發布了致歉聲明,并自稱為一個非盈利性質的個人站點,未收取任何個人及單位任何費用。該網站申明稱僅僅是“第一時間轉發了第47號公告”,并非該假公告的來源。
昨日,一位自稱稅屋負責人的人士在QQ上回答了記者的提問,他表示自己是該文件的發帖人,當時也是從百度上“無意間”搜索到了該文件,就作為個稅方面的話題掛到了稅屋論壇上,并未冠以“第47號公告”的名義。“我肯定不是偽造者。”他說,在轉載時并未察覺這是一個假公告,也因此沒有特別拷貝或截屏留下物證。
“年終獎當月的稅額”計算過程案例
如:韓先生在某一公司工作,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資收入3400元,當月又一次取得年終獎金24100元。那么,韓先生因當月工資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獎金收入24100元補足其差額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個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10%和105元。具體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