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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牽動民心。來自中國人大網的數據顯示,截至5月17日,已經提交的個稅修正意見超過22萬條,創人大單項立法征求意見數之最。與此同時,在各大門戶網站、論壇、微博上關于個稅修正案的討論熱度不減。
近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聯合召開座談會,邀請10余位專家就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發表意見。
民間最集中呼吁
起征點能不能提高到5000元?
專家表示
從“科學角度”不宜再提高了
記者多方采訪顯示,人們普遍感覺,個稅免征額3000元還是偏低,希望提高到4000元或者5000元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提出,發達國家減除費用標準相當于居民月平均工資的24%至40%左右,而按草案規定,我國的減除費用標準相當于月平均工資(約2800元)的100%。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孫鋼認為,減除費用標準應當與物價指數掛鉤。他指出,從2008年到現在,我國物價水平上漲了10%到15%,據此計算,減除費用標準應提高到2200元左右,草案的規定已高于這一水平。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說,“三險一金”已經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這樣,按照3000元的標準計算,實際扣除額為3896元,相當于上海市2010年月平均工資水平,從全國范圍看,這一標準已經很高。
孫鋼和朱青還指出,雖然網上要求提高減除費用標準的呼聲很高,但網上提意見的人相對于納稅人屬于少數,不能認為就代表了所有工薪所得納稅人的意見。同時,要求提高到5000元、8000元甚至更高,都缺乏相應的數據支撐。
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微博)則建議,可以根據不同地區的生活成本,分別適用5000元、4000元、30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朱青認為,雖然從科學角度講減除費用標準不宜再提高了,但考慮到網民要求提高減除費用標準的呼聲很高,也可適當提高到3300元左右。
一些專家建議對稅率結構再作一些調整。孫鋼建議,將適用10%稅率的月應納稅所得額從草案的1500元到4500元修改為1500元至5000元;將適用20%稅率的月應納稅所得額從4500元到9000元修改為5000至10000元。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教授湯貢亮建議,擴大10%、5%兩級稅率的適用范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建議,將最高稅率由45%降為40%;李稻葵建議降為35%,并逐步降低到25%。
民間還有這樣的呼吁
個稅高整能否考慮地域差異?
專家回應:不利于人才流向欠發達地區
網友說,在沿海和西北內陸、在城市和農村,3000元對老百姓的概念完全不同,對3000多元工資征稅給老百姓造成的負擔是不一樣的,但這在個稅改革中沒有體現出來。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安體富指出,假如考慮地域差異,可能出現富裕地區免征額高于欠發達地區,那么如果同一個人在貧富兩地同時都有工作并且工資水平相差不多,那他在欠發達地方上交的個稅反而更多,不利于人才流向欠發達地區。“可以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按照富裕地方的個稅免征額設定國家統一的免征標準。”
個稅能否跟著物價實現“動態化征收”?
專家回應:目前的條件尚難以實現
網民“小東東”說,免征額和稅率的設置應該“指數化”,比如與CPI增幅、房價漲幅、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人均消費支出、經濟增長速度、財政收入增長速度等指標掛鉤。這一觀點頗具代表性。
安體富認為,可以將免征額“指數化”,根據物價等相關因素的漲幅,3-5年自動調整一次。應當建立直接面向納稅人的稅收征管機制,首先要建立個人永久稅號;二是要收入貨幣化;三是要加強現金管理,全面實行銀行轉賬結算。“但最根本的是要實行銀行、海關、公安機關、金融機構、稅務部門的網絡互聯,這樣才能全面掌握高收入群體的收入情況。”
劉佐坦言,目前個稅由地方稅務局征收,不同地區的地方稅務局無隸屬關系,加之個稅收入由中央與地方分享,所以無法將一個納稅人來自各地的不同所得綜合計算,源泉扣繳,年終匯算清繳。要解決上述問題,就必須實行相應的管理體制改革。
此外,一些專家則指出,今后應當將所有收入和支出都與身份證號碼連起來,無論是銀行“走”的還是現金來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須要憑身份證,把這個制度建立起來,對個稅進行動態征收也就打下了基礎。
與此同時,也有專家認為個稅免征額動態化征收,可能會對征稅造成較大困難,而且不利于大眾建立明確的預期,不利于稅制的穩定。(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