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全面加強貨物勞務稅、所得稅、財產行為稅、國際稅收四大稅種征管,促進堵漏增收。
2000元以下被納入申報范圍
據了解,國家稅務總局早在2005年12月就出臺了《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暫行辦法》,并要求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
“陜西省從2007年開始就已陸續實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了,要求今年年底前,將所有扣繳單位納入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管理。”陜西省地稅局個稅處相關人士表示,對于超過2000元月薪扣除標準的人員,扣繳單位需要向稅務機關申報他的收入和應繳納的個稅額;對于收入沒有達到2000元月薪扣除標準的人員,扣繳單位也同樣需要向地稅機關申報他的收入。
此外,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向個人支付的薪金,不論接受報酬的個人是否屬于本單位員工,單位都要向稅務機關報送相關的涉稅信息。
“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是否意味著到年末還得重新申報一遍?”對于某事業單位財務人員的這一疑問,省地稅局個稅處負責人表示,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只是按月報,只有年度所得12萬元以上的才涉及次年一季度另行申報的問題。
監控教師兼職收入存難題
針對高校教師兼職情況比較普遍,稅務總局通知要求加強教師兼職收入的監管。據各地稅務部門調查顯示,教師兼職所得主動納稅比例極低,有些地方甚至為零。
“關于高校教師工資外收入所得稅征管的問題,目前包括長春市在內新上的個人所得稅管理系統,能對兩處和兩處以上取得收入的納稅人進行一些有效監管。”據上述省地稅局人士介紹,目前在該系統中錄入的納稅人信息,一個身份證號對應的個人,如在多處獲得報酬相加達到納稅標準的,就表明該人有納稅義務。
而另一方面,對于高校教師工資外兼職收入統計問題,由于我國尚未建立起個人收入監控體系,目前仍存在一些操作層面的問題。該人士坦言,比如那些由一些機構或個人邀請高校教師講課,支付報酬未記錄不申報、現金交易的情況確實存在,稅務機關也很難掌握個人收入的實際金額,做到應收盡收,只能是要求納稅人主動申報。
“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指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稅所得時,不論其是否屬于本單位人員、支付的應稅所得是否達到納稅標準,扣繳義務人應當在代扣稅款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其支付應稅所得個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項目和數額、扣繳稅款數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信息。
出處:華商網-新文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