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動男子被判七年
為討要工資,張某與工廠女經理產生了糾葛,滿心怨氣的張某攜帶斧頭來到劉某的辦公室,猛砍劉某頭部、頸部,險些釀出人命。近日,張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
2009年7月,張某應聘到武進某紡織公司工作,還沒有干滿兩個月,張某便覺得工作枯燥無味,提出辭職。在沒有得到公司的同意下,張某自行離職。他走的時候沒有拿到應得工資兩千多元。去年10月10日,張某來到公司找到女經理劉某試圖討要工資,一番溝通后,劉某同意為其辦理離職手續,并于當月20日公司統一辦理工資時為其結算工資。“不當即結算工資,這是在和我過不去”,想不通的張某,心生怨氣。
張某回到家后覺得最近自己很不順,工資要不到,老婆還要鬧離婚,心頭異常郁悶,便特意到街上買了把斧頭。第二天,張某來到了劉某的辦公室,當時辦公室內沒有人,張某就將門窗關好,并進入辦公室一個小房間內。過了一會兒,聽到有開門聲,張某就躲在小房間門后。這時,劉某推開小房間的門進去,立即驚叫了起來。此時,張某拿起斧頭就朝劉某的頭部砸去。砸了幾下,劉某就倒在了地上,看見劉某身上都是血,張某便害怕起來,停了下來,并用手機打110報警。后經鑒定,劉某頭部、面部、頸部多處創傷,右頸內靜脈斷裂,屬輕傷。
武進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據此,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張某犯故意殺人罪(中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賠償劉某各種費用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