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俊 通訊員 尚賢軍 靳彤彤) 企業只要不虧損,都應按不低于6%的增幅給員工漲工資。昨日,省政府公布湖北2010年度企業工資指導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3%,增長上線為21%,增長下線為6%。
企業工資指導線,是政府調控企業工資分配、引導企業職工工資合理增長的一項重要制度。省政府辦公廳要求,全省各類企業應依據工資指導線,認真分析去年以來本企業實現利稅、職工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標,并考慮承受能力、發展目標等因素,按照職工工資增長與企業效益相協調、兼顧公平與效率的原則,合理確定職工工資增長幅度。
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應圍繞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確定其職工工資增長幅度。經濟效益一般的企業,其職工工資增長幅度可在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和下線之間安排。
生產經營比較困難、上年虧損且今年可能繼續虧損的企業,可按工資指導線的下線安排,也可暫不增加工資。但企業支付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壟斷性企業及國家財政補貼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得突破基準線,其中上年企業職工平均工資高于所在地區企業職工平均工資 3倍的,職工工資增長應在基準線以下安排;高于所在地區企業職工平均工資3倍且經濟效益下降幅度較大或虧損的,企業職工工資增長不得高于下線。
2009年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低于所在地區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且連續兩年實現利潤增長并贏利,預計今年經濟效益仍有一定增長的企業,其職工工資增長不應低于基準線。
全省各類企業應當在企業工資指導線發布后30日內,通過集體協商方式制定貫徹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向全體職工公示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