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
【《財經》綜合報道】據新快報報道,深圳2011年人才引進政策昨日公布,全市人才引進業務將于3月14日啟動。深圳今年對產業人才的扶持力度加大,并降低了投資納稅人員的引進入戶門檻。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在深圳就業人員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12萬以上的可以申請入戶深圳。
深圳今年還首次規定深圳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可直接以現任職務為條件申請引進。
此外,今年深圳將畢業生個人申辦接收的院校范圍由去年的80所擴大到133所,而且屬“985”工程院校的畢業生,不受重點專業的限制,只要具有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就可以個人身份申請接收。此外,對以夫妻分居形式申請引進的人員取消了結婚和分居時間的限制。
同時加大了存量人才的置換力度。例如,大專學歷人員通過單位申請調干的,屬重點專業的,養老保險參保年限要求由3年降為2年,屬非重點專業的,養老保險參保年限要求由4年降為3年;對于個人申辦調干,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但沒有學位的人員,只要其具有中級職稱或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且在深圳繳納養老保險費達到一定年限的,都可以個人身份申請引進。
今年技能人才招調政策中,招調員工職業工種由122個調整為141個,新增無損檢測員、數據程控員、首飾制作師、形象設計師等職業工種,并對緊缺工種進行重新標注。待2011年全國、全省統考的相關信息確定并公布后,深圳將及時對職業資格證書類統考工種進行增補。此外,對以夫妻分居形式申請引進的人員取消結婚和分居時間的限制,并明確規定按照分居時間、學歷層次、技能水平依次優先的原則在年度分居指標內予以審批。
針對部分調入人員需要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問題,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強調,深圳人才引進政策是根據產業和社會發展需要制定并動態調整的,引進人員年齡與《深圳市調入人員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規定》規定的超齡養老保險費起征點不完全一致。擬引進人員如按規定需要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的,應在調入單位、擬調入人員明確知曉而且愿意按規定繳交超齡養老保險費的情況下再提出調入申請。沒有按照規定繳清超齡養老保險費的人員,深圳有關部門不予出具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