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武漢7月26日電(記者 甘麗華)近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發文,免除了馮繽助理審判員職務。妻子工作10年卻被辭退,身為法官的馮繽為幫助妻子維權,穿著法袍多次上訪,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有人將其遭遇看作法律的悲哀,也有人認為,馮繽的“執拗”表現了他對法律的信仰,值得肯定。
這份標為“孝中法任(2010)3號”的文件顯示,免除決定是在7月8日“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和《法官法》的規定,”經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第17次審判委員會研究決定的。
而馮繽本人是在今天下午才接到這一決定的。前1個多月,他因為妻子的勞動糾紛案件再審申請遲遲得不到回復,于6月21日至23日,一連3天身穿法官服,胸佩國徽,站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大門口的警戒線外,手舉一個大大的“冤”字牌“上訪”。
兩年來,馮繽走過了一條相當坎坷的依法維權路。妻子胡敏和馮繽同在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是一名后勤人員。2008年,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清退“臨時人員”為名,要求胡敏和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簽合同。
而胡敏及其家人認為,作為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唯一一個工作了10年的后勤工人,按當年新施行的《勞動合同法》,法院應當和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她應當成為法院的正式職工,而不是一名合同兩年一簽、隨時可能無工可做的勞務派遣工。法院方面沒有理會胡敏的要求,直接停掉了她的工作。
馮繽認為,法院的行為違反了《勞動合同法》,遂親自代理妻子的案件,將自己的工作單位孝感中院告上法院。
訴訟之路并不容易,案子遲遲不能立案。無奈之下,馮繽身穿法官服,胸前別著法院的徽章,來到湖北省高院門口上訪。但接連多日,沒有一個人正式接待他。絕望的馮繽開始堵門,見車出來就用頭往上撞,最后才等到了案件開庭的傳票。“開庭簡直是我拿命拼來的”,馮繽曾感嘆。
案件一審雖然認可了胡敏與孝感中院10年的事實勞動合同關系,但沒有判決孝感中院和胡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是要求孝感中院補齊胡敏10年的社會保險金。案件二審維持原判,另行判決孝感中院補償胡敏6000元。
馮繽不服判決,去年10月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要求啟動再審程序。申請再審的材料提交已過了大半年,早就超過了3個月的期限,馮繽至今沒有收到任何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