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舒瑜)我市將出臺第二條最低生活保障線,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即623元)的家庭納入社會救助范圍,使家庭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低保邊緣居民也能得到相應的救助。昨天上午,市民政局副局長祖玉琴做客民心橋節目透露了這一信息。
第二條低保線擬定為623元
祖玉琴表示,我市從1997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經過6次調整,目前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415元。截至上月底,共有低保對象4860戶,13597人,低保標準為全國最高。不僅如此,我市低保家庭還可以享受基本醫療救助、減免教育學雜費、住房補助金、資助上大學、煤氣費優惠等救濟服務。而家庭收入略高于低保標準的低保邊緣群眾從某種程度來說,是最困難的一個群體,他們既不能納入低保,又不能享受醫療、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優惠政策。
“這種情況很快會有所改善。”祖玉琴透露,該局已經起草制定了《深圳市低收入人員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該辦法出臺后,救助范圍將擴大到低保邊緣困難群眾。《辦法》提出,劃定第二條最低生活保障線,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即623元)的家庭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給予一定救助。特別困難的,也享受醫療、教育、住房等方面的特別救助,以進一步完善我市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正在籌建救助基金幫助大病兒童
節目中,福田區的張女士反映,她的小孩不幸得了腦瘤,做完手術后進行康復治療,費用高昂,家里為孩子治病已經一貧如洗。
祖玉琴表示,根據我市社會醫療保險建立較早,社會醫療保險體系較為健全,而且我市低收入困難群眾相對較少,因此,我市采取了為困難對象購買住院醫療保險為主,同時結合門診醫療費用報銷、大病超額醫療費用臨時救助相結合的辦法,較好地解決了我市困難群眾的就醫難問題。對未參加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負擔仍較多的,可以通過申請臨時醫療救助的方式加以解決,對自付部分按自費額的30%至70%給予補助。
“當然,這種臨時救助的金額由1000元至10000元不等,難以從根本上解決我市大病兒童的家庭困難。”祖玉琴更表示,目前,我市正在籌建深圳市大病兒童救助基金,待該基金成立后,將為大病困難兒童提供更多更有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