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 (記者 楊麗萍)昨天,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黃險峰做客電臺,就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新政策中參保人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詳細解讀。他透露,社保部門將提請市人大修改我市養老保險條例,隨遷入戶深圳人員內地養老保險有望能轉入深圳,從而在深退休養老。 市民黃小姐反映,自己是2008年隨遷入戶深圳的,從2008年開始買社保到自己退休時,在深圳的繳費年限只有5年。“我在內地交養老保險差不多15年,但因為是隨遷入戶,不能計入深圳的繳費年限。現在社保可以全國轉移了,我希望能把內地的轉過來,在這邊退休。”
對此,黃險峰認為,我市目前的養老保險規定在這方面與國家的轉移接續辦法有不一致,“由于目前我市養老保險條例規定必須通過招調工調入深圳的,他的工齡才能延續,視為繳費年限,內地的繳費年限才可以接過來,這個跟國家接續轉移辦法有一定的沖突,目前我們也提請市人大對養老保險條例進行修改,以符合國家的規定。”黃險峰說。
針對參保人關心的多個地方參保,最后在哪里領取退休金的問題,黃險峰表示,參保人到退休時可以選擇退休地,一個他可以選擇戶籍所在地作為退休地,之前在各地所有的參保關系和金額都可以轉到戶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是不能拒絕接收的第二個他可以選擇參加養老保險時間長的地方,滿10年以上的參保地都可以作為退休所在地。
而參保人最關注的不同地方養老待遇差異的問題,黃險峰表示,2005年國家出臺文件,統一了全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同樣的繳費工資在不同地方參保,退休待遇差別不會太大。“目前深圳所執行的養老保險計發辦法和國家的辦法一致,整體的待遇結構差距不是很大,但具體到每個個人,繳費工資是不一樣的,另外,退休待遇還要和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相結合計算他的指數化繳費工資。因此,最大的區別不在待遇計發辦法,而在他個人繳費方面,所以我們認為退休金高低最終取決的是他本人的繳費年限和繳費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