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 卓上雄
三亞市政府日前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將該市國有企業關閉退出職工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基數標準,從原來的每月630元提高到830元,同時將其生活費的發放基數標準從300元提高到330元。
據三亞市國資委負責人介紹,三亞市近期開展關閉退出工作的國有企業有59家,截至今年8月,已經完成了19家企業的職工安置工作,共安置職工1700多名。尚未完成關閉退出工作的企業40家,未安置職工5447人,其中退休職工1107人。
據了解,根據有關規定,此前三亞市企業發放職工經濟補償金的工資基數標準均按照每月630元執行。從7月1日起,三亞市企業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由原來的每月630元調至830元。根據上述變化,并考慮到正在實施關閉退出的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和發放安置費的時間,都延遲到了7月1日以后,三亞市政府經研究,決定將該市40家尚未完成關閉退出的國有企業4340名在職職工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基數標準,也從每月630元提高到830元,與三亞市新執行的企業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持平。
同時,三亞市政府還決定根據該市目前城市居民低保月人均330元標準,給這些職工發放生活費(最多不超過36個月)。此外,還將根據實際情況,對這些職工的社保費繳納年限及退休人員的醫保費等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