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9日電 (財經頻道 李金磊)
中新網財經頻道統計發現,截至6月19日,目前全國已有10個省份發布了2012年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其基準線大多在14%左右,其中新疆和天津基準線最高,達16%,北京基準線最低,為11.5%。
新疆、天津基準線最高 北京最低
中新網財經頻道統計發現,在目前已經公布的10個省份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最高的是新疆和天津,均為16%,最低的是北京,為11.5%。統計得出,這10個省份的基準線平均為14.1%。
統計顯示,在這10個省市中,上線最高的是河北,為23%,最低的是上海,為16%,10個省份的上線平均水平為19.8%;而下線最高的是天津,為7%,最低的是山西,為4%,其中,寧夏未對下線作出具體規定。除寧夏外9個省份的下線平均水平為5.3%。
據了解,企業工資指導線是政府根據當年經濟發展調控目標,向企業發布的年度工資增長水平的建議。工資指導線分為基準線、下線以及上線。根據工資指導線,企業可結合自身實際參照不同指導線調整企業的工資增長水平。基準線是指企業工資平均增長幅度;工資增長上線也可稱為預警線,是指企業工資增長允許達到的最高幅度;下線是企業工資增長應達到的最低幅度。
無強制性但可作工資集體協商依據
最近公布工資指導線的是北京市。6月14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2012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建議,正常生產、效益增長企業,漲薪幅度應為11.5%。對于2010年、2011年效益增長較快,2012年預計效益增長依然較快的企業,工資增長水平不應超過預警線16.5%;效益情況與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業,可參照下線4.5%安排員工漲薪。對于經營虧損、職工工資發放出現困難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工資可以零增長或負增長,但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1260元。
據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企業工資指導線只是企業決定工資的參照系,并沒有強制性,但可作為工資集體協商依據。工資指導線測算指標包括地區生產總值、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