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 (記者 莊瑞玉 通訊員 高騰爽)昨日,記者從市外國專家局獲悉,去年我市已為10700名分別來自107個國家的外國人辦理了在深就業證。市社保局同時提醒,從15日起,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為聘用的外國員工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共五項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如未依法繳納的,最高將處以欠繳費數額的3倍罰款。
外國人參保范圍從三險擴到五險
15日起,我國將正式實施《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該辦法規定,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或者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用人單位,在招用外國人時,應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與境外雇主訂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國境內工作單位的外國人,同樣也要參加五險,由境內工作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繳納保費。
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黃險峰表示,之前外國人參保是自愿的,但這次國家規定,所有在深就業的外國人都必須參保。
就業30日內辦理社保登記
根據該辦法,用人單位招用外國人時,需要在辦理就業證件之日起30日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保后的外國人,社保經辦機構將為其建立社會保障號碼,并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
參保外國人,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相關社保待遇: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年齡前離境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再次來中國就業的,繳費年限可以累計計算;經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保關系的,也可以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外國人死亡的,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市社保局提醒,用人單位不依法為其聘用的外國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