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天,深圳市法律援助條例仍在全國法援界首屈一指。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寧調研后曾如此評價說:“深圳法律援助工作代表了中國法律的發展方向。”
法援申請渠道的暢通,讓全市人民都感受到“法治陽光”。即便是在外地工作的深圳人,也因異地辦案協作機制受益。目前,我市已和全國多個副省級城市建立互通城際間農民工法律援助“綠色通道”,讓受援人省去兩地奔波的維權成本。對于案件開庭日期即將到來的法援申請,審批時間也由原有5個工作日縮短到1-2個工作日。
深圳已成為全國法律援助站點最多的城市。目前,我市法律援助流動工作站市區兩級處處可見,深圳還成立了少數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與此同時,超百家的臨街一樓服務大廳在人流密集區域落地,流動服務車深入深圳每個角落,讓市民維權求助變得更加簡單輕松,法律援助“一小時服務圈”正在形成。
如今,深圳活躍著450名“法律志愿者”從事法援工作,默默奉獻的他們正致力于提供質量有保障的“免費餐”,從過去的單向指派轉為雙向選擇,受援人可以自主選擇律師,深圳法律援助更趨人性化。
有人說,在深圳建設一流法治城市過程中,法律援助猶如一項“溫暖工程”,撫慰心靈,讓無力者前行,給無助者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