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報 吳少華
昨日,甘肅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了《甘肅省集體合同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草案二次審議稿》指出,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的專項集體合同,不僅包括職工工資調整機制,還應包括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權益保護以及保險福利等內容。
記者從審議現場獲悉,地方工會和產業工會應當指導、幫助職工一方訂立集體合同,對集體合同的履行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參與集體合同爭議的協調處理。工商業聯合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行業協會、商會等組織指導、幫助和督促用人單位訂立和履行集體合同,參與集體合同爭議的協調處理。協商雙方可以委托本單位以外的專業人員擔任本方協商代表,但委托人數不得超過本方協商代表人數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