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莊瑞玉 通訊員 陳藍藍)
10月1日起,我市將取消原出具省外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證明的審批業務。昨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行新聞通氣會,宣布對實行了20余年的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制度實施改革,在辦理職稱評審、職員招聘、人才引進、發放企業退休人員高級職稱津貼等相關業務時,不再要求提供省外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證明。
事業單位招聘無需“確認”省外職稱
據了解,目前事業單位辦在理招聘、崗位聘任、退休人員發放高級職稱津貼等業務,與職稱“掛鉤”的,如果該人員持有廣東省外非全國統考取得的職稱證書,要辦理省外職稱確認。
“改革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辦理相關業務時,不再要求提交省外‘深圳市(××)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證明’。”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處長張謙介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和崗位聘任的評價導向將實現“兩個轉變”:從以往重職稱學歷向重實際能力水平轉變,評價主體由政府評價向用人單位和社會評價轉變。在人員招聘和崗位聘任時,將更多以崗位實際需要而不是職稱的高低為主導,突出實際能力,合理設置招聘和聘用條件。
人才入戶免去省外職稱“確認”
目前,市外戶籍人員在申請辦理人才引進業務時,如持有廣東省外非全國統考取得的職稱證書,要辦理省外職稱確認,取得《深圳市(××)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證明》,其職稱才能作為申報人才引進的條件。
自10月1日起,市外戶籍人員在申請辦理人才引進業務時,如持有廣東省外非全國統考取得的職稱(含省外評審取得及省外初次認定取得),并需要以職稱條件申報人才引進積分的,可先向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申請審核省外職稱,經該局按照核發廣東省職稱的業務辦理流程審核后,可獲得相應的人才引進積分分值,無需再提供該局原出具的《深圳市(××)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證明》。為了方便群眾業務辦理,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對省外職稱審核的流程和申請材料進行了優化,與原來的省外職稱確認業務相比,申請材料更為簡化,辦理時限也相對縮短。
換發廣東省職稱程序大幅簡化的同時,換發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審核材料和程序也將大幅簡化,原需審核的如省外職稱證書、評審文件、學歷證書、英語考試情況、計算機考試情況、下一級職稱證書,以及勞動合同或社?,簡化后,將只審核省外職稱證書、評審文件和勞動合同或社保卡。同時為提高審核質量,我市擬建立各。ㄊ校┌l證機關及評審文件的印章模塊樣板,以便業務受理窗口核對真實性。
張謙表示,此次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改革,主要目的是改進管理模式,減少審批事項,簡化辦事流程,提升人才服務水平。此外,更重要的作用在于借此實現職稱與公共資源配置脫鉤,推動用人主體自主評價人才,打破人才流動障礙,實現人才自由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