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中華全國總工會14日發出《關于在企業改制重組關閉破產中進一步加強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就企業改制中依法依規地落實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作出強調。
《通知》要求“企業改制方案應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職工的裁減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未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的不應實施;既未公開又未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決定視為無效……”
近年來,我國企業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有關國有企業改革政策層面的問題基本解決。特別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及其控股企業深入實行廠務公開制度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更是對企業改制重組關閉破產過程中加強企業民主管理作出明確規定。
值得關注的是,最近一段時期以來,有些企業在改革過程中忽視職工民主權利,改制方案不公開,職工安置方案也未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等,導致國有資產流失、職工利益受損,引起職工群眾的質疑和不滿,給企業和地區經濟發展以及社會穩定造成了較為不利的影響。
“全國總工會就是針對這一情況發出《通知》的。”全總新聞發言人李守鎮表示,在企業改制重組關閉破產中切實加強民主管理工作,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推進企業改革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持職工隊伍穩定。
據悉,《通知》首先要求各級工會充分認識在企業改制重組關閉破產過程中進一步加強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調要“自覺將其作為支持企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障我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重要措施”來抓緊抓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