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 (記者 楊麗萍)“我的養老金為什么變少了?”昨天,多位網友在深圳新聞網我說深圳事論壇發帖稱,查詢自己的社保賬戶后發現,養老保險賬戶余額少了數十元甚至上千元。市社保局接受記者采訪回應表示,參保人的養老保險賬面余額變少,是因為廣東省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利息記賬辦法進行了調整。
市社保局接受記者采訪時答復:“參保人的養老保險賬面余額變少,是因為廣東省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利息記賬辦法進行了調整”。據了解,2月22日,深圳社保局對全市的養老保險個人賬號進行了統一結算,也就是說,所有養老保險參保人的個人賬戶賬面余額都因利率調整而“少了錢”。
深圳社保局計劃財務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利息計算方法跟商業銀行利息計算方法不同,國家勞動部1997年發布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記賬利率暫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確定并每年公布一次”,而“廣東省社保局在每年的年初公布上一年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利息記賬辦法,深圳再根據省里公布的利率,對上一年度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利息額進行結算。”
該負責人透露,2008年度深圳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月記賬利率是3.209%。,今年1月份廣東省社保局下發了《關于“2009年度全省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利息記賬辦法”的通知》,將2009年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月記賬利率調整為1.856%。。“在省社保局下發這個通知之前,所有養老保險參保人2009年度以及2010年1月的個人賬戶都是按3.209%。的記賬利率計算賬面余額的,參保人看到的賬戶余額只是一個‘賬面余額’。這個利率公布后,我們2月22日對2009年度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利息額按新的記賬利率進行結算,結算后參保人看到的賬面余額才是參保人實際應得的錢。由于兩個年度的記賬利率不同,所以才會出現‘養老保險余額變少’的情況。”
該負責人說,2010年度,在省社保局公布新的記賬利率之前,深圳都是按1.856%。這個記賬利率來結算參保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如果明年初文件規定,調高2010年度的記賬利率,參保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也會相應的‘多’了一筆錢。”
針對該負責人的說法,記者提出新的疑問:“按照這種計算方法,如果同一個參保人去年底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上的錢取走,不是比今年再取要多拿一部分錢嗎?”對此,深圳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確實會出現這種情況。該負責人稱,被多取走的這部分錢將由社保統籌基金支付。當記者質疑這一計算方法有失公平時,該負責人坦言:“我們也覺得不太公平,但廣東省是這樣規定的,我們不可能隨便更改這個利率。”
據透露,深圳社保部門已經建議廣東省社保局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利息計算方法,確保參保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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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老水牛”在深圳新聞網發帖《請社保局務必解釋,養老金為什么少了》,稱“本人自去年11月記錄每個月的社保交費情況,2010年2月3日查養老保險78007.85元,2月22日查顯示養老保險為76939.38元,少了1068.47元。醫療保險兩次查詢結果一致。住房公積金也是少了一千多元。究竟是計算機數據庫出了問題,還是其他原因,望給一個解釋。”不少網友跟帖表示,查詢后發現自己的養老保險賬戶余額也變少了。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月記賬利率調整情況
年度 利率
2008年 3.20%。
2009年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