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東莞9月3日電(記者 劉秋偉 通訊員 劉建叢 冷靜)東莞市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拖欠10多名員工工資約40萬元,在公安機關介入案件后,公司老板才支付了員工的全部工資,但還是被法院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據了解,周某于2012年3月份開始在東莞市寮步鎮牛楊村挺豐工業園經營東莞市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由于訂單不足,產品質量達不到顧客的要求,該公司于2012年4月份開始拖欠員工工資,且經營期間還不斷聘請員工并拖欠新員工的工資。2013年1月份,周某經營的該公司停止生產,拖欠該公司員工黃某勇等10多人工資共計約40萬元。后來,東莞市公安機關介入該案件,周某在公訴機關提起公訴前支付了黃某勇等人的全部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