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李舒瑜)今年我市將立法30項,其中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規草案13項,由市政府制定發布的規章17項,主要圍繞加快轉變發展模式這條主線,構建和諧社會、改善民生、加強人口服務與管理、推動體制機制自主創新等都是立法重點。這是記者從新一期政府公報獲悉的。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今年的立法計劃包括五方面主要內容:一是關于加快構建和諧社會、關注民生訴求方面的立法,今年計劃完成《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等法規的制定和《醫療保險辦法》等的修訂;二是關于以特區范圍延伸為契機,加強人口服務與管理方面的立法,今年計劃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等法規;三是關于促進體制機制自主創新、推進經濟發展方面的立法,今年計劃抓緊草擬《創新型城市建設若干規定》、《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若干規定》等相關法規規章;四是關于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方面的立法,今年計劃制定或修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行政聽證辦法》、《行政電子監察辦法》等。五是關于城市更新、保護環境方面的立法,今年計劃完成制定或修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軌道交通條例》、《綠化條例》、《查處違法建筑決定實施辦法》、《城市規劃條例》等法規規章。
除上述立法項目之外,我市各單位還根據工作需要報送了預備立法項目、調研立法項目約104項,如《土地管理條例》、《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規定》、《南方科技大學管理暫行辦法》、《人才工作促進辦法》等。相關單位和市法制辦將積極組織調研、論證,待條件成熟時及時提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