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企業在調整優化結構中不裁員或少裁員,將獲得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的穩定崗位補貼。這是11月18日人社部、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所明確的。穩崗補貼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三類企業可申請補貼
根據《通知》,穩崗補貼政策的適用企業主要有三類。
一是實施兼并重組的企業,指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發生法律結構或經濟結構重大改變的交易,并使企業經營管理控制權發生轉移,包括實施兼并、收購、合并、分立、債務重組等經濟行為的企業。
二是化解產能嚴重過剩企業,指按《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對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淘汰過剩產能的企業。
三是淘汰落后產能企業,指按《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等規定,對電力、煤炭、鋼鐵、水泥、有色金屬、焦炭、造紙、制革、印染等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
失業保險統籌地區如果想要實施穩崗補貼,必須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即上年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具備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和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管理規范。
企業申請穩崗補貼則應同時具備4項條件,即: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
補貼可達上年所繳失業保險費一半
用于穩崗補貼的失業保險金如何使用?據介紹,各地區對符合政策范圍和基本條件的企業,在兼并重組、化解產能過剩以及淘汰落后產能期間,可按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穩崗補貼的具體比例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確定。穩崗補貼政策執行到2020年底。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穩崗補貼。相關部門審定后,將對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數額公開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享受穩崗補貼的企業將納入失業動態監測范圍,由各地人社部門跟蹤了解企業崗位變化動態,監測企業職工隊伍穩定情況。
到去年底,全國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為16417萬人。去年,全國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197萬人,年末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存368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