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早從廣州市勞動保障局獲悉,為應對全球金融危機影響,減輕企業和職工養老保險繳費負擔,廣州在即將開始的新一個社保年度(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將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繳費下限,將其凍結在2007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個體戶、靈活就業人員減幅最大。 通知明確,企業職工2009社保年度繳納養老保險,以職工月應稅工資、薪金收入為繳費基數。月應稅工資、薪金收入高于廣東2008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全省2008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月應稅工資、薪金收入低于全省200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可按全省200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廣州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以及采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本市戶籍參保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由本人根據個人月應稅工資、薪金收入確定。月應稅工資、薪金收入高于全省2008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00%的,按全省2008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為繳費基數;月應稅工資、薪金收入低于全省200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可按全省200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正常情況下,養老繳費的基數是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的。上限為平均工資的300%,下限為基數的60%,實際工資在此之間的,則按實際工資確定基數,然后單位和個人再按一定比例繳費。這次調整新的社保年度的下限,原來用的是2008年的平均工資,現在則凍結為2007年的平均工資。2007年的職工平均工資為2454元,2008年的職工平均工資為2759元。按下限計算,基數下降了183元,單位和個人繳費也相應降低。 這次調整,受惠最大的是個體戶、靈活就業人員。按原標準,個體戶、靈活就業人員是按全省2008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為繳費基數的,現在則不但將下限凍結為2007年的平均工資,而且下限還降低為全省200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據稱,經測算,階段性調整企業、職工和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后,合計可為企業、職工等減負8498萬元/月(10.2億元/年)。階段性調整后,廣州當期養老保險基金在現有政策下仍能保持收支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