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訊 針對輿論關注的“開胸驗肺”事件,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處理有關工傷事件過程中的職責主要包括:首先依據工傷或者職業病的鑒定來確認是否屬于工傷。如果工傷職工傷殘了,要進行傷殘等級的鑒定,根據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鑒定的結果確定支付的待遇,包括一次性的待遇和長期支付的待遇。此消息也引起了天津用人單位和職工的高度關注。對此,天津社保中心針對市民普遍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據天津市社保中心介紹,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根據不同的情況可享受十五項工傷保險待遇。其中,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有九項,用人單位支付的有六項。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九項待遇
工傷醫療費。工傷職工的治療費用先由用人單位或者職工個人墊付。認定工傷后,對已經發生的治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與經辦機構結算。對于在已聯網的工傷協議醫療機構繼續發生的住院治療費用由醫療機構與經辦機構結算;在未聯網的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由用人單位與經辦機構結算。
康復性治療費。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輔助器具配置費。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有傷殘等級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6至24個月的本人工資。
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分為按月支付和一次性領取。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領取傷殘津貼的職工,其常住地不在天津的,可以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最高不超過15年,工傷保險關系同時終止。
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天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職工因工死亡的、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60個月的天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喪葬補助金。職工因工死亡的、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金,標準為6個月的天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供養親屬撫恤金。供養親屬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職工因工死亡,其供養親屬享受撫恤金待遇的資格,按職工因工死亡時的條件核定。
用人單位支付的六項待遇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因工負傷在醫療機構接受住院治療的,享受住院伙食補助費,具體標準為:用人單位因公出差伙食標準的70%發給。
外地就醫的交通、食宿費用。由于治療需要,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批準,工傷職工可以到外地就醫,所需
的交通、食宿費用,按用人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停工留薪期的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的生活護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五級、六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對于五級、六級傷殘職工,用人單位應當首先考慮為其安排適當崗位,從事本人現有的勞動能力能夠勝任的工作。對于難以安排適當工作的,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分別為本人工資的70%、60%,低于天津最低工資標準的予以補足差額。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五至十級傷殘職工,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為天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至30個月。
特別提醒
職工發生工傷要備案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后,用人單位應于24小時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同時向參保分中心工傷保險科書面備案。用人單位如遇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辦理書面備案的,應先通過電話或傳真告知參保分中心工傷保險科,并于5日內向參保分
中心工傷科補報兩份《工傷事故備案表》。
社保中心提醒用人單位,在結算期后招錄的職工,當月未能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5日內,書面向參保分中心登記部門進行參保預備案,并于次月參保繳費時補繳上月的工傷保險費。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相關待遇。用人單位發生事故后,應在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這里用人單位承擔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的期間是指,從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止。(記者 侯硯 實習生 史鶯)
高危行業將推行安全生產責任險
日前了解到,天津將在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業推行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以有效預防生產安全事故,化解事故風險。
有關人士介紹,近年來煤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生產安全事故居高不下,給人們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為此,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下發了《關于在高危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天津安全監管局將嚴格按照總局政策并結合本地區實際,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天津市推行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具體辦法。
近期,市安監局、保監局以及保險公司聯合召開會議商討具體實施細則。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不僅有助于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促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也有利于形成企業安全生產自我約束機制。
據介紹,原則上要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公共聚集場所等高危及重點行業推行安全
生產責任保險。保險范圍主要是事故死亡人員和傷殘人員的經濟賠償、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費用。保額的確定與調整由地區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安全生產實際狀況分別制定統一的保額標準。目前,原則上保額的低限不得少于20萬元/人。
什么是安全生產責任險
是借鑒國際上一些國家通行的做法和經驗,提出來的一種帶有一定公益性質、采取政府推動、立法強制實施、由商業保險機構專業化運營的新的保險險種和制度。
與工傷保險何關系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與工傷社會保險是并行關系,是對工傷社會保險的必要補充。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與意外傷害保險、雇主責任保險等其他險種是替代關系。生產經營單位已購買意外傷害保險、雇主責任保險等其他險種的,可通過與保險公司協商,適時調整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或到期自動終止轉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記者 王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