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5-19 08:08 深圳新聞網 【字號:大 中 小】
深圳新聞網訊 加班費怎么算,歷來都是勞動爭議案件的重點。5月18日開始的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可望最終定調,現《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中的“標準工資”統一修改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即今后勞動者的年休假、產假、加班工資等統一以該基數為計算標準。
現條例規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為標準工資,但何謂標準工資,勞資理解可能不同。比如月收入由基本工資、房屋補貼、雙薪等組成,但按現條例,算加班費時資方可以不把雙薪納入基數,而勞動者則認為應按實際收入為基數來計算。
現在,新條例擬改“標準工資”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即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為用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應得的勞動報酬。和現條例相比,最大的變化是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由勞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基本沒有設定具體項目,且這一工資水平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工資統一以該基數為計算標準。
另一個重要變化是,新條例還擬規定,員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等假期的,用人單位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而在現條例中,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只能按不低于本人標準工資的標準支付假期工資。這意味著,勞動者有望增加收入。
第三個重要變化是,最低工資將由每年調整一次改為“應當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有關人士解釋,在實踐中,每年調整一次,幅度難以掌握,調整過頻也會給企業帶來一定壓力。(記者 張曉斌)